贵阳市花溪区政协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花溪区政协机关,正科级。
(1)负责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政协花溪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承担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的秘书和服务工作。
(4)负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5)负责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7)负责联系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8)负责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到花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相关接待工作。
(9)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
(10)负责承办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花溪区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
(1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智力支边工作。
(13)组织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参与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开发工作。
(14)协助区政协办公室做好帮村扶贫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区政协机关设“二室五委”,即政协办公室、提案法制联谊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史宣传学习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
花溪政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个,花溪区政协委员会联络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拨款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26人,包括行政编制 21人、 全额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认真做好政协花溪区第十届三次会议及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好会议决议、决定。
(二)认真做好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三)做好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四)认真组织开展区政协重大活动和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切实做好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处理区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五)做好省内外政协系统干部到花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视察相关接待工作。
(六)做好与上级政协、统战部和市、区民主党派的支边扶贫机构的对口联系工作,积极开展“百千万行动”脱贫攻坚等扶贫开发工作。
(七)承办好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3.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84万元,上年结转9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43.8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64.85万元,项目支出178.99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刚性支出结转;项目支出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3.8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84万元,上年结转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刚性支出结转;项目支出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3.84万元,分类具体为:(2010201)行政运行500.9万元,(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87万元,(2010204)政协会议41.1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4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5万元(人员经费525.09万元,公用经费39.76元),较上年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刚性支出结转;项目支出178.99万元,较上年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84万元,上年结转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刚性支出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7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5万元,项目支出178.99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刚性支出结转;项目支出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09万元,公用经费39.7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2.5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5.02%,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5.36%,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2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4.76%,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76万元,较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10.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机关正常运转。
- 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19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日常办公耗材严格按照区花采购通[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7.02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正常运转 |
54.54 |
顺利推动政协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促进开展好各专委办工作;完成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等工作。 |
2 |
政协委员培训活动 |
72.48 |
保证了2019年区政协会议的顺利召开和政协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加强了政协委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专有名词解释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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