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社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和重要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6.督促检查有关信访工作批示的落实;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信访事项办理;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信访问题风险评估。
7.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承担、指导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8.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9.统筹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2.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花溪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职责:(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助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4)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5)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信访局机关及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1个,为花溪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机关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6人,包括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是: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3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5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万元,项目支出304.6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4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4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601)行政运行228.3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万元(人员经费259.36万元,公用经费18.34元),较上年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304.6万元,较上年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4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万元,项目支出304.6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36万元,公用经费18.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0个。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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