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2 15:54:1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是区委负责信访工作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

4.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
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和重要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6.督促检查有关信访工作批示的落实; 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信访事项办理;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
建议,组织开展信访问题风险评估。
7.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承担、指导
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8.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
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9.统筹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
伍教育培训工作; 统筹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调查研究; 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2.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责调整: 将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的信访局的职责,区群工中心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信访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信访局机关及下属的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群众工作中心、花溪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调度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机关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30人,包括行政编制 6人、全额事业编制24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是: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6.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1万元,上年结转22.6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28.4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23.7万元,项目支出604.75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项目支出增加4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

  1.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78万元。较上年增加43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群工中心编制人员调入信访局;项目支出增加419.31万元,主要原因是群工中心编制人员调入信访局。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5.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6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万元(人员经费207.58万元,公用经费16.12元),较上年增加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项目支出5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439.01万元,主要原因是群工中心编制人员调入信访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8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群工中心调入9人;项目支出增加4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改调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工作安排支出、花溪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安排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58万元,公用经费16.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6.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筑委厅字(2018)73号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7.5%,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92%,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2万元,较上年增加6.38万元,增长65.5%,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9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60.91万元。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和网格化运行经费

160.91

有效承接12345平台上辖区内案件的处置办理;做好花溪区各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推广运行,完成市级目标考核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花溪区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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