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群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花溪区群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24 16:25:3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花溪区委办公室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群众工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花委办字〔2011〕69号),2011年6月区群工委、区群工中心挂牌成立,区委群工委为党委序列,正科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书记1名(区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由区信访局局长兼任),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花溪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委群工委、群工中心和信访局 “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模式,信访局是区政府办二级局,因此财务都是由政府办统一管理。2013年,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撤销花溪区、小河区设立新的花溪区后,设置中共花溪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花溪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正科级机构,机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列入党委序列,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设书记1名(区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兼区群众工作中心常务副主任,1名由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经费形式为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2、人员情况

  区群工委作为独立核算部门,于2013年3月底经中央银行批准同意批准设立零余额账户, 同年7月正式启用该账户,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5人,群工委现在职在编3人,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主任科员1名。目前,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抽调群工中心人员5人,缺编2人。由于初建时同信访局、群工中心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模式,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由区政府办统一管理,群工委只有专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拨入经费情况

  1、2014年拨入部门专项经费184.57万元(2013105项100万元,2130701项10万元,2019999项3.57万元,2080208项71万元),其中:①(2013105)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社会管理人才培训费10万元,创新和社会管理宣传费15万元,新型社区温馨家园公益事业项目建设10万元,三创一强一提升经费25万元,经开区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群众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②(2130701)新型社区·温馨家园创建奖励“三创一强一提升”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③(2019999)争取市级资金奖励3.57万元;④(2080208)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第一批市级补助14万元,温馨家园大家乐市级补助1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第二批市级补助6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市级补助50万元。

  2、特设专户(2300809)拨入109.95万元。其中:市信访局2013年信访目标考核奖6万元,市群工委2013年“三创一强一提升”创建经费80万元,市群工委社会管理目标考核奖9万元,计生三结合先进单位奖0.2万元,美丽乡村·和谐家园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课题研究经费2.5万元,湿地公园三期建设目标奖10万元,市群工委文化演出补助0.25万元。

  (二)经费支出情况

  1、部门专项支出为145.45816万元。其中:(2013105项108.15416万元,2013602项0.234万元,2130701项18.5万元,2019999项3.57万元,2080208项15万元)

  2、特设专户支出119.4300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4.6万元,2014年项目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4.31万元,车辆保有量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制度。2013年公务接待费0.87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接待2批次20余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上级党委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附件:2014年决算表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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