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检查、督促区直机关对区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情况。
2、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务干部短期轮训的组织、实施。
4、根据区委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其班子配备。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协助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6、配合区纪委抓好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纪检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和下级纪检部门报批的案件。
7、指导区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切实抓好区直属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负责区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的日常工作。
9、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由本级构成,花溪区机关工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机关工委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实有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2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7.2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8.83万元,项目支出28.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工作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7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工作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部门支出207.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601)行政运行105.69万元,(203602)科普活动支出28.4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支出9.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8.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3万元(人员经费163.74万元,公用经费15.09万元),较上年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28.4万元,较上年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7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2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7.23万元, 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8.83万元,项目支出28.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83万元,人员经费163.74万元,公用经费15.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本单位总体支出20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3万元,项目支出28.48万元,产出指标达100%,效率指标达到每名党员积极参与、增强党性,满意度指标达100%。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本单位2022年共开展2个项目,党建工作经费和开展微型党课,其中,党建工作经费26.4万元,微型党课经费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我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9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4.56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行政办公业务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1.58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4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本单位2022年共开展2个项目,党建工作经费和开展微型党课,其中,党建工作经费26.4万元,微型党课经费2万元。项目概括: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绩效目标:建立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
(六)专有名词解释(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区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市对口单位公开的相应内容修改。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2013601款:指机构运行支出(包括人员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退休费、公积金,购房补贴、公务用车运行费)。
12.2013602款:指项目经费(包括经开区微型党课系列活动费)
13.2101101款: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即社会保障缴费。
14.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080505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7.2080506款:指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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