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检查、督促区直机关对区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情况。
2、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务干部短期轮训的组织、实施。
4、根据区委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其班子配备。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协助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6、配合区纪委抓好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纪检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和下级纪检部门报批的案件。
7、指导区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切实抓好区直属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负责区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的日常工作。
9、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部门一个。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25.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03万元,降低4.66%。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职级并轨补发工资津贴。(公开01表合计数)(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7万元,占89.07%;项目支出21.18万元,占1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25.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03万元,降低4.66%。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职级并轨补发工资津贴。(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3万元,降低5.38%。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职级并轨补发工资津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155.84万元,占80%;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18万元,占11%;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8.26万元,占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8.57万元,占5%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9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其中:
(1)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当年预算为155.84万元,支出决算为 155.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2)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当年预算为21.18 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3)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当年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当年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压缩三公经费和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7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39%,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压缩三公经费和执行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39%,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压缩三公经费和执行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主要用于 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 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9%。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XX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YY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5万元,增长27.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交通补贴和行政办公业务经费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2013601款:指机构运行支出(包括人员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退休费、公积金,购房补贴、公务用车运行费)。
(九)2013602款:指项目经费(包括经开区微型党课系列活动费)
(十)2101101款: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即社会保障缴费。
(十一)2080505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五、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情况)
(2)自评价结论
(3)主要存在的问题(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4)经验及建议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机关党建汇编》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机关工委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5 | ||
财政资金 |
5 | |||
其中:本级安排 |
5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建立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增强党员党性 |
基本完成 | |||
自评价分数 |
99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微型党课活动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机关工委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3.38 | ||
财政资金 |
3.38 | |||
其中:本级安排 |
3.38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建立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增强党员党性 |
基本完成 | |||
自评价分数 |
99 |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年来,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预算逐步实施,2019年区直机关工委支出项目资金21.18万元,本着项目节约的理念支付项目资金,不存在重复支付,按时按质地完成全年项目,以下是资金使用改进措施和建议:
(1)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要充分发挥纪委的作用,建立长期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新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2)合理界定配套资金规模。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和安排配套资金的数量和规模,不搞“一刀切”,确实解决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而导致整个项目无法惠及民众的问题。
3、理顺资金管理体制。要明确单位各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要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评价等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的管理,要由财务和财务负责人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主相关部门,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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