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根据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和指示,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措施。
2.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情况,指导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4.开展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5.负责做好干部的宏观管理、考察、考核工作,提出调整科(局)级领导班子和任用领导干部的意见;做好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关于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6.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7.负责干部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党员、干部的信息维护和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信访工作。
10.承担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有关工作。
11.发展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
12.负责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搞好本部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党建宣传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组织部部门预算由组织部机关、远教办、党建办构成,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中组织部机关为行政单位,远教办为参公事业副科级单位,党建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16名,实有人数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2名。离退休人员5名。
远教办参公事业编制数8名,实有人数6名。
党建办事业编制数8名,实有人数7名。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收支均为1,48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9.9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收入1,48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9.9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27.78万元,增长72.8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2.3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489.94万元,比上年增加627.78万元,增长72.8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2.38万元。
(1)基本支出330.64万元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等。
a.工资福利支出240.70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65.02万元,津贴补贴114.31万元,奖金4.12万元,医疗保险18.16万元,工伤保险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4万元;
b.商品服务支出26.2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11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
c.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4万元,主要是:离休费10.49万元,退休费30.32万元,住房公积金22.93万元。
(2)项目支出1,159.3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管理、考察、调配、监督,公务员管理,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全区非公党建,远教工作等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562.38万元,主要增加的是: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86.1万元,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140万元,干部驻村工作经费120.6万元,党务公开办工作经费25万元,全区村“两委”委员工作补贴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2.8万元,党建表彰经费28万元,“星级站点”+农村电商示范点创建经费18万元等。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8.5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7%,与上年相比减少7.61%,其中拟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0%,与上年相比减少6.25%;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7%,与上年相比减少8.33%;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总的来说,2016年“三公”经费各项预算均比上年减少,原因是今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压缩各类行政开支。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8万元,分别是办公业务经费5.13万元,车辆经费及运行费用2.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4.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部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159.30万元。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具体为:
(一)20132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12.60万元,主要是党建表彰经费30万元,远教站点运行费14.80万元,“星级站点”+农村电商示范点创建经费38万元,购买光碟和开发课件经费11万元,远教协会经费10万元,党建红云经费5万元,远教示范点创建经费5.89万元,远教其他日常工作经费2万元,组织史(第四卷)编印费20万元,村干部培训经费(经开区)0.50万元,干部管理工作经费13万元,站点运行经费(经开区)1.80万元,“星级站点”创建经费(经开区)7万元,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7万元,干部考察工作经费25万元,干部调配工作经费10万元,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14万元,党务公开办经费35万元,党员带富工程“帮联建”项目经费15万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等经费20万元,党建指导员经费4.80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村“两委”委员补贴380万元,影信通上网费17.81万元,中央、省、市建党精神宣讲、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党委书记述职工作经费2万元,远教设备更新经费18万元;
(二)20199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70万元,主要是干部驻村工作经费120.60万元,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经费186.1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14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组织事务科目(201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目(20132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99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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