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2-28 15:04:1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研究作出部署,推进平安花溪、法治花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全区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具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委机关,其中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维护稳定指导科、综合治理指导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指导科(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工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贵阳市花溪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花溪区法学会。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全额事业编制42名。目前在职编制内实有人数4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行政工勤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35人,行政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的部署,认真总结工作,深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法工作,坚持强基础抓创新推改革,奋力开创花溪政法工作新局面,全力为花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全面系统精准剖析政法工作存在的短板差距和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质量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为花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828.0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8.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82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28.0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737.08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贵安新区社会职能划转,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92.28万元;经开区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27.4万元;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经费减少118.6万元、阳光工程、阳光妈妈、社会化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经费调减2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病残吸毒人员经费减少49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737.08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贵安新区社会职能划转,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92.28万元;经开区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27.4万元;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经费减少118.6万元、阳光工程、阳光妈妈、社会化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经费调减2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病残吸毒人员经费减少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2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8.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28.0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28.0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28.09万元,减少737.08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贵安新区社会职能划转,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92.28万元;经开区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27.4万元;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经费减少118.6万元、阳光工程、阳光妈妈、社会化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经费调减2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病残吸毒人员经费减少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82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57万元,项目支出522.5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737.08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贵安新区社会职能划转,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92.28万元;经开区政法工作经费调减227.4万元;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经费减少118.6万元、阳光工程、阳光妈妈、社会化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经费调减2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病残吸毒人员经费减少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5.67万元,公用经费69.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4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9.7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3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9.7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表由一级单位负责填报,二级单位无须填报。围绕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承办的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单位的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至少不得低于两个项目),尤其是涉及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要重点列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69.9万元,其中:车辆定额1.7万元、工会费10.7万元、人员定额27.5万元、人员定额(餐费)30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国有资产合计74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13万元,固定资产553.75万元。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公务用车4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 万元,主要是:政法委两房建设购置办公设备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22.5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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