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10 09:37:0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研究作出部署,推进平安花溪、法治花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全区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 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承担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委机关;其中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维护稳定指导科、综合治理指导科、执法监督科、国家政治安全指导科、政工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12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80.32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新增马金涛陈列室工作经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费、国庆70周年维稳经费以及经开区流管人员工资及保险等经费。(公开01表合计数)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8.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64万元,占18.08%;项目支出2,485.23万元,占81.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12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80.32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新增马金涛陈列室工作经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费、国庆70周年维稳经费以及经开区流管人员工资及保险等经费。(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2.29万元,增长29.57%。主要原因是:新增马金涛陈列室工作经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费、国庆70周年维稳经费以及经开区流管人员工资及保险等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109999(类)支出 338.97万元,占11.17 %;2040201(类)支出 490.62万元,占16.17 %;2040202(类)支出192.24万元,占6.34%;2040221类,支出1666.05万元,占54.92%;2080505类,支出29.91万元,占0.99%;2101101类,支出27.83万元,占0.92%;2101199类,支出0.28万元,占0.01%,2109901类,支出287.96万元,占9.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028.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33.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恢复上年额度以及预拨2020年刚需支出 。其中:

(1)2040201款项。当年预算为48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恢复上年额度以及预拨2020年刚需支出。  

(2)2040202款项。当年预算为19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040221款项。当年预算为166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080505款项。当年预算为29.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21011款项。当年预算为28.11万元,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2109901款项。当年预算为28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2019999款项。当年预算为338.97万元,支出决算为338.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及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等。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8万元,比上年减少4.24万元,降低56.4%,减少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及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占90.6%,比上年减少1.61万元,降低35.13%,减少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力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9.4%,比上年减少2.63万元,降低89.52%,减少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及洗车,停、过路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是接待外省人员到花溪考察调研相关工作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XX科目(类)XX科目(款)XX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主要是用于  。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4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见“五、附件 《XX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YY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8万元,比2018年增加4.33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21特别业务(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以及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话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10卫生健康支出(类)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指单位流动协管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二十三)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99(款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安全感测评、禁毒满意度测评及禁毒阳光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建立符合区情的阳光工程企业、安置点,建立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模式。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遵循人文关怀、科学戒管、综合矫治和帮扶救助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脱毒治疗、心理矫治、体能康复、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就业支持和创业扶持相衔接的工作模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其融入社会提供条件,同时进一步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提高吸毒人员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实现全区毒情形势明显好转。

全区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公益性安置、自谋职业、自创企业等多种途径安置吸毒人员共计1659人。

通过购买服务,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开展心理矫治、医疗救治、帮扶救助、就业指导等工作。

2019年花溪阳光妈妈志愿者协会开展“十进”活动300余场,发放资料16万余份;家访戒毒康复人员240户,帮扶戒毒康复人员310人/次,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54场250人/次。

通过对全区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更好了解2019年度禁毒工作和综合工作在全市的排名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为下一步整改的内容。由于资金拨付及时,确保了我区各项工作稳定,未发展进京上访事件

项目一:安全感测评和禁毒满意度测评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感测评和满意度测评经费

主管部门

花溪区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花溪区综治办、禁毒办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50


财政资金

50万元


其中:本级安排

50万元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50万元

48.9万元

98%

自评价分数

100分

项目二:阳光工程、阳光妈志愿者协会、特殊病区运转等禁毒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阳光工程、阳光妈志愿者协会、特殊病区运转等禁毒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花溪区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花溪区禁毒办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230


财政资金

230万元


其中:本级安排

230万元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144万元

230万元

100%

自评价分数

100分

附件:2019政法委决算公开01-08表.xls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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