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与花溪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综治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全区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准确了解掌握全区政法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定期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和区委处理“法轮功”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严肃党纪、政纪和法纪,督促查处政法机关违法违纪案件和人员。
(5)、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规、规章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见义勇为和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激发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积极性。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政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使政法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 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有综治办(护路办)、维稳办(反邪教办)、禁毒办、维稳指挥中心(事业)、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事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44.3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7.6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禁毒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及禁毒特殊病区治疗费等。(公开01表合计数)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2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9万元,占24.95%;项目支出1,757.38万元,占75.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44.3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7.6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禁毒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及禁毒特殊病区治疗费等。(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8.58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禁毒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及禁毒特殊病区治疗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103699(类)支出 20.8万元,占0.89 %;2040201(类)支出 511.53万元,占21.84 %;2040202(类)支出 205.57万元,占 8.78%;2040204类,支出509.63万元,占21.76%;2040211类,支出1024.78万元,占 43.76%;2040299类,支出5万元,占 0.21%;2080505类,支出35.17万元,占 1.5%;2101101类,支出28.75万元,占 1.22%;2101199类,支出0.35万元,占 0.0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347.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2019年刚需支出。其中:
(1)2040201款项。当年预算为520.59 万元,支出决算为511.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恢复上年额度以及预拨2019年刚需支出。
(2)2040202款项。当年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恢复上年额度。
(3)2040204款项。当年预算为531.4万元,支出决算为509.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单元防盗门、C级锁芯安装及安全感测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4)2040211款项。当年预算为1037.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禁毒人员及辅警工资按实际发生额拨付。
(5)2080505款项。当年预算为3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拨付。
(6)21011款项。当年预算为29.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拨付。
(7)240299款项。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2013699。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上级下拨经费。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24万元,增长75.71%,增加原因是单位车辆严重老旧,使维修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占60.9%,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204.51%,增加原因是单位车辆严重老旧,使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占39.1%,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保养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4万元,主要是接待外省来我区考察学习政法大数据等工作。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595人次。
“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说明:2018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8万元,部门决算数为7.51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29元,减少原因: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万元,比2017年增加8.08万元,增长40.28%,主要原因是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xx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55.3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视频监控租用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视频监控租用费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综治办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144 | ||
财政资金 |
144万元 | |||
其中:本级安排 |
144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144万元 |
144万元 |
100% | ||
自评价分数 |
100分 |
项目二:阳光工程、阳光妈志愿者协会、特殊病区运转等禁毒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阳光工程、阳光妈志愿者协会、特殊病区运转等禁毒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禁毒办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230 | ||
财政资金 |
230万元 | |||
其中:本级安排 |
230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144万元 |
230万元 |
100% | ||
自评价分数 |
100分 |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4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11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99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话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类)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会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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