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溪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部门人员构成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五、专有名词解释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规划、部署、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部署、指导全区理论研讨、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新闻单位的工作。对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的指导。
(三)代管区精神文明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系区文体广电局、区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指导协调全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区整脏治乱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提出区内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涉外、涉澳台宣传工作;负责区委重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综合性和跨地区、跨部门对外宣传。
(七)指导、协调全区舆情研判导控和处置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导控平台和网评员队伍,指导对涉及敏感、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情回复。
(八)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管理区文体广电局的领导干部;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区文联等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区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未列入区委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
(九)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指定政策、法规;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十)负责安排布置全区的形式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部署指导农村的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和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及舆情研判导控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以及省、市委宣传部和省、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委宣传部属于行政单位1个,下设办公室行政单位3个(办公室、宣传科、理论科),事业单位3个(文产办、整治办、网络管理中心),公务用车2 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宣传部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9人,机关工勤实有人数2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8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 “三创”工作:及时落实市、区“三创”工作要求。
2.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完成责任分解涉及的各项创建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0.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40.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06.81万元,项目支出534.1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2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举办花溪之夏艺术节大型活动,项目预算大幅度降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2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举办花溪之夏艺术节大型活动,项目预算大幅度降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0.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301)行政运行267.31万元,(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4.18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81万元(人员经费280.98万元,公用经费25.83元),较上年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34.18万元,较上年减少1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举办花溪之夏艺术节大型活动,项目预算大幅度降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2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性支出减少,未举办大型活动项目经费预算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8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81万元,项目支出534.18万元。较上年减少2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性支出减少,未举办大型活动项目经费预算降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98万元,公用经费25.83万元。(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3万元,较上年增加8.89万元,增长52.48%,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核拨办公人头经费增加,从1900元增长至5000元。(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0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三创项目 |
50 |
创文、创卫、创模专项经费 |
2 |
文化活动经费 |
100 |
组织全区文化活动 |
3 |
外宣经费 |
100 |
全区对外宣传 |
4 |
马金涛英雄事迹宣讲 |
100 |
马金涛英雄事迹宣讲一系列项目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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