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统战工作调查研究,贯彻执行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我区统战工作的动态和情况,提出我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协调、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区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我区的海外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涉台事务,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侨务工作。
5.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了解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协助区委做好民族、宗教、台办、侨联、工商联的干部管理工作。
9.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联系、指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管理对台工作;代管区侨联的工作。
10.承办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署财政全额拨款、无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0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行政编制为6名。侨联事业编制2名,其中:行政人员6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2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数7人,行政人员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全力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二)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
(三)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
(五)做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
(六)强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1万元,项目支出47.02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抚恤金,人员支出中社保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3.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3万元,较上年增加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抚恤金,人员支出中社保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2013401行政运行14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68万元,公用经费16.14万元;
2、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2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1.04万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万元;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万元;
6、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万元;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03.33万元,较上年增加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抚恤金,人员支出中社保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0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1万元(人员支出240.17万元,公用经费16.14万元),本级资金项目支出47.02万元,较上年增加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抚恤金,人员支出中社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17万元,公用经费16.1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列明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公开。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0万元,按照工作实际开展预算相应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4万元,增长16.98%。增长原因为保障机关运行开展,减少项目经费调整到运行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及下属0家二级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2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7万元,固定资产13.69万元。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增减变动情况须说明。可列表说明各单位的具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7.0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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