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4年部门(本级)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研究相关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区社会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8.完成区委、市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部机关;全额事业单位1个,为贵阳市花溪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志愿服务中心)。其中,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内设3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基层建设科、党建指导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统筹调度。区委社会工作部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放在社会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推进落实“减事项牌子证明”工作,通过召开工作例会、部务会、专题调度会安排调度“减事项牌子证明”工作6次。区委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汇报3次,亲自组织专题调度1次。按照区专项机制办统筹安排,紧紧围绕减事项牌子证明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等开展政策解读1次。8月1日,区委社会工作部召集区直各相关部门对《花溪区村(社区)“三张清单”(2024版)》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村(社区)事务工作流程,并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8月12日,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印发了《花溪区村(社区)“三张清单”(2024版)》的通知,并指导乡(镇、街道)进行落实。5月份以来,区委社会工作部班子领导带队深入14个乡(镇、街道)、23个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暗访暗查,督促推动全区各村(社区)按照市委社会工作部的最新要求累计减牌子5952块,切实推进“减事项牌子证明”任务落细落实。二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及时启动村(社区)届中补选,按照“凡动必备、凡进必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人选区级联审工作,自5月份以来,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村(社区)拟调整“两委”成员共进行9次联审,涉及14个村(社区),共41人次,为基层自治提供组织保障,应用好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区委社会工作部协同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中心对花溪(经开片区)社区工作者进行调研指导,摸清现状底数,积极推进队伍优化。
(二)强化两个覆盖,助力新兴领域党建
一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构建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指导推动、行业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组织体系,推动新兴领域党组织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开展集中学习400余次,线上学习60余期,并推动新兴党组织书记均按照要求向所属支部党员上纪律党课。推动18家行业主管部门到21家企业、15家社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联系指导。推动50余名党建指导员到100余个“两新”党组织开展督导,不断推动新兴领域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五个一”行动夯实基层基础。开展花溪区新兴领域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活动,推动10名新兴领域党组织书记“展举措、亮成绩、学经验”。目前,已经发展党员27名,完成指标100%(指标27,非公企业20、社会组织5、新就业群体2),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60余名,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工作实际,在市委社工部的指导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满帮集团货车司机第23流动党支部在花溪区的选址。
三是精准聚焦重点工作促进全面提升。根据花溪区实际,开展企业大摸排,对辖区2400余家10人以上企业开展党员和党组织情况摸排,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对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党组织进行再次核实和推进,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逐步推动花溪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做细做实。持续加强对“两司机两员”的关心关爱,在春节、六一等重要节日,慰问“两司机两员”155人,为446名新就业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六一”期间为2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孩子送上书包、马克笔等文具,开展夏送清凉活动,为482名新就业群体送达清凉礼包,并组织362名新就业群体免费体检,不断加强党对新就业群体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引导“两司机两员”党员在基层治理发挥重要作用。花溪区有关经验做法《党建引领“新群体” 汇聚治理“新力量》获《贵阳日报》刊载,并获“贵州社会工作”采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组织建设。开展2024年度花溪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打造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如区妇联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区卫健局组建医疗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根据职能优势开展相应志愿服务活动,使得各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不可替代性、专业性。
二是强化志愿活动开展。组织7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在青岩古镇、花溪十字街、花溪公园等地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次。截至目前,花溪区8个A级旅游景区景点结合实际情况设置14个志愿服务站点,并组织旅游志愿服务人员28人对景区一线450余名志愿者、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三是开展培训交流活动,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交流活动开展经验,展示志愿服务活动成果,对各项特色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和成果。3月3日,在花溪公园开展“我为花溪添朵花”启动仪式暨志愿服务交流展示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为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17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17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17万元,本级资金项目支出28万元。
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行政运行收入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上年度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7万元。
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2.17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7万元。
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本预算为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17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0.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17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7万元。
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7万元,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17万元,项目支出区级资金28万元及预算构成。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公用经费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 家二级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万元。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不存在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没有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无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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