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我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干部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中青年干部、国家公务员;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我区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与兄弟党校开展学术交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到基层上党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 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室、后勤室、科研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361.0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022.53万元,增长892.95%。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校新校区落成,增加新校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3000万元,2016年新招考人员1人及调资增加22.53万元。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6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1.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2万元,占15.21%;项目支出1,843.61万元,占84.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361.0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022.53万元,增长892.95%。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校新校区落成,增加新校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3000万元,2016年新招考人员1人及调资增加22.53万元。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5.84万元,增长542.3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校新校区落成,增加新校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1813.31万元,2016年新招考人员1人及调资增加22.5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干部教育科目(类)支出2,161.65万元,占99.41 %;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类)支出12.68万元,占0.58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0.24万元,占0.01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27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3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6.3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86.6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的原因是新校区部分设施设备购置手续正在办理中,需要2017年初支付。基本支出结转0.01万元,原因是2016年12月的个人所得税是2017年1月支付。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校区部分设施设备购置手续正在办理中,需要2017年初支付,于2016年产生了结余。其中:
(1)干部教育(2050802)。当年预算为3354.4 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65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4.4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校区部分设施设备购置手续正在办理中,需要2017年初支付,于2016年产生了结余。
(2)医疗保障(21005)。当年预算为12.98 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9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及比例调整。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4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降低0.19%,减少原因是2016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费用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3万元,降低0.19%,减少原因是2016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费用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主要用于 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33 万元,比2015年增加1,835.84万元,增长542.3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校新校区落成,增加新校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1813.31万元,2016年新招考人员1人及调资增加22.53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3.3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花溪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党校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区各项培训任务,并积极组织教师到基层宣讲,全年共培训党员干部1663人次。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轮训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单位组织开展了试讲、评课、集中学习、外出参观培训等多种活动,同时根据区情发展需要及学员特点对教学内容、形式进行了合理调整,培训成效显著。为充分发挥科研资政作用,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安排科研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省、市、区级课题,并带头参与基层调研,科研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2016年,不论是教学还是科研工作,党校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是教学内容、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教学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员反响较好;二是师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教师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热情高涨;三是科研资政力度加大,参与度增强,科研成果增多。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套表.xls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党校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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