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0 14:43: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党史工作。
  2.承担花溪区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工作,编写党史专题,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花溪区地方党史的重要资料,为区委有关部门提供党的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鉴今的作用。
  3.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征研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育人的作用,指导开展全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宣传纪念活动,承担全区党史宣传的史料审核工作。
  4.编写花溪区地方党史和党史人物传记,编审及出版党史资料书刊。
  5.为区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史料依据和建议。
  6.协调、指导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7.组织全区党史学术活动,培训全区党史骨干,加强党史队伍建设。
  8.协调、指导花溪区爱国主义教育馆的讲解,开展党史文物的征集、保护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0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45.1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9.77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公开招录一名公务员,增加工资支出;人员调资。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2万元,占86.45%;项目支出16万元,占13.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45.1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9.77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公开招录一名公务员,增加工资支出;人员调资。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7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公开招录一名公务员,增加工资支出;人员调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9万元,占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占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万元,占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4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102.12万元。当年预算为1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万元。当年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5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4.5%,减少原因是车改以后,公车使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汽车保险维修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万元,比2016年增加1.41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转正及新聘人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区委党研室实行的是公务员工资,无绩效工资。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史专项。
  (十八)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
  (十九)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医疗。

    附件: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套表


  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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