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4 12: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区委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区委工作正常运转。

(2)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处理相关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服务。

(3)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委及区委指示、市委及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办和督办落实,负责区委机关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和民主党派调研报告的分解督办。

(4)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处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市委办公厅、区委报送日常信息。

(5)负责区委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和印发工作。

(6)负责区委日常文电处理,区委党内法规制定和报备、重要文件法规前置审核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7)负责区委会议和区委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区委总值班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8)负责重要接待任务的组织安排和协调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区委办公室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全区党委办公室电子政务的统筹指导工作。

(11)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机密文电、信件及密码的传递、管理和清退工作。

(12)负责区委保密工作。

(13)负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14)负责区委、区委领导有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以及区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15)协调统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室有关事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是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的综合办事机关,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对外加挂花溪区委机要局(花溪区国家密码管理局)、花溪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花溪区国家保密局)、花溪区档案局牌子,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常务综合科(法规科)、政策研究科、改革发展科、信息科(区委总值班室)、行政科(人事科)等;下属2个股级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法人,不独立会计核算),分别为花溪区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花溪区全面深化改革数据服务中心(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区委办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花溪区全面深化改革数据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区委办核定编制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1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办工作“五个坚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统筹、服务、督办“三大职能”,持续狠抓忠诚担当、工作统筹、服务增效、跟踪督办、能力提升、作风转变,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三服务”“四总部”工作,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法人,不独立会计核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6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6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83万元,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及单位资金收入。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6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50.8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6.68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15万元。

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73.34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区委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05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83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15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050.83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34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区委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0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42万元,占比84.35%,项目支出164.41万元,占比15.65%),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73.34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区委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0.9万元,公用经费55.5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1.2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区委办实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5辆,实物保障车1辆。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8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0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将采购目录内支出政府采购纳入预算,同口径来看,政府采购预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区委办年度总体目标为: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切实做好“三办三服务”工作,同时完成改革、信息等工作。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区委专项运转经费年度总体目标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年度总体目标为:确保离退休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5.52万元,其中:办公费42.9万元、工会费8.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增加3.19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账面净值,下同)201.1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6辆,其余为办公设备、家具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家具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50.83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花溪区委办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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