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研法规室)。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委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纪委区监委、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部门人员构成
2024年12月核定人员编制数为9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
2024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2024年12月退休人数为1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有:
深化政治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见行见效;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推动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推动一体整饬作风、惩治腐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刻印在心、见之于行;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更好发挥纽带功能、利剑作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深化铁军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迈上台阶、再上水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88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7.47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887.4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887.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87.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92万元。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887.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2.8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3万元,2025年预算中未包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88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7.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8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92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887.47 万元,比比2024年预算减少62.8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3万元,2025年预算中未包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85万元,比2024年增加260.4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及新调入1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913.62万元,比2024年减少323.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中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3万元,2025年预算中未包含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留置中心投入使用后减少办案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4.85万元,公用经费19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8万元,增长30.7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大幅增加。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1.1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51.1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23.43万元,增长84.46%,主要原因是:2025年更新国产电脑及软件。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5年本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1.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年度预算调整率,指标值:≤10%。
指标名称:预算执行率,指标值:≥95%。
2.质量指标,指标名称: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值: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时效指标,指标名称: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指标值:=100%。
4.成本指标,指标名称: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指标值:=100%。
5.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履职效益,指标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6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持续效益,指标值:形成强烈震慑效应,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7.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5%。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1、办案(业务)费(经开区)19.44万元
(1)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补贴发放人数,指标值:648人。
(2)质量指标。指标名称:监督工作考核合格率,指标值:=100%。
(3)时效指标。指标名称:监督工作考核时限,指标值:2024年12月。
(4)成本指标。指标名称:年度考核绩效发放标准,指标值:300元/月/人。
(5)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维护党的章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指标值:维护。
(6)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政治生态环境改善,指标值:持续。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民众满意度,指标值:≥90%。
2、办案(业务)费895.14万元
(1)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办案职能完成率,指标值:100%。
(2)质量指标。指标名称:案件质量评查,指标值:合格。
(3)时效指标。指标名称:案件处置及时率,指标值:=100%。
(4)成本指标。指标名称:办案成本,指标值:894.18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维护党的章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指标值:维护。
(6)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标值:推进。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民众满意度,指标值:≥90%。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都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99万元,其中:办公费129.7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41万元,增长25.9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3人,相应增加人员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805.8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 平方米,车辆7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1.17 万元,主要是:国产电脑、视频干扰器、脉冲枪等。
(三)预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13.6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办案(业务)经费(经开区),金额19.44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三员合一”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报酬;二是办案(业务)经费,金额894.18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办案、巡察等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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