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10 10:06:1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研法规室)。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委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纪委区监委、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12月核定人员编制数为9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

2023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参公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2023年12月退休人数为19人。

2024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2024年12月退休人数为1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950.2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0.2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50.29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50.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50.29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1713.41万元,项目支出1236.88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733.92万元,上升33.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733.92万元,上升33.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950.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0.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733.92万元,上升33.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50.2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733.92万元,上升33.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950.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0.2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5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63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950.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3.92万元,上升33.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41万元,比2023年减少46.44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频繁,人员经费相应变化;项目支出123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78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理案件数量比2023年增加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7.41万元,公用经费1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8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其中:
    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7辆。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个:办案(业务)经费1144.44万元。主要完成业务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7.7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7.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762.54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6.97万元,主要是:涉密专用计算机等。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36.8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有3个,一是办案(业务)经费,金额1144.44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区纪委区监委查办案件经费保障、花溪“三员合一”人员绩效报酬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干部培训、纪委全会等其他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等;二是经开“三员合一”人员绩效报酬19.44万元;三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3万元,用于固定资产建设。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024年花溪区纪委部门调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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