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研法规室)。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12月核定人员编制数为94人,在职实有人数为75人。其中:区纪委区监委行政编制44个实有(含工勤)33人。区委巡察办行政编制4个,实有3人;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个,实有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23个,实有23人;区委巡察办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个,实有14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23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精准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准确把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职尽责,更加注重抓“关键少数”、更加注重抓重点行业领域、更加注重抓基层基础、更加注重抓制度规范、更加注重抓队伍建设,以实际成效服务保障党的使命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21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0.6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7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6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216.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16.3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578.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0万元,本级资金项目支出456.52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2.2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有所调整。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2.2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有所调整。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1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0.67万元,上年结转15.7万元。今年与上年相比下降2.23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有所调整。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6.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1101)行政运行1396.82万元,比2022年增加86.33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有所调整;(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6.52万元,比2022年减少134.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调整;(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6.22万元,比2022年增加28.69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万元,比2022年增加59万元,增长71.95%,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调整;(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1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5万元,下降51.38%,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变动;(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100.50万元,比2022年元增加15.5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有所调整;(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万元,比2022年增加1.95万元,增长95.12%,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工伤保险缴纳基数有所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6.3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0.67万元,上年结转15.7万元。较上年减少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有所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22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85,较上年增加179.52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有所调整;项目支出456.52,较上年下降181.75万元,下降28.48%,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8.85万元,公用经费1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8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2023年度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的资金为22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85万元,项目支出456.52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花溪区纪委区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纪委市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区委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个:办案(业务)经费440.82万元。主要完成业务工作目标有1: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经费保障。目标2:区纪委区监委查办案件经费保障;目标3:“三员合一”人员工作经费保障;目标4: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目标5:党风政风建设、宣教、干部培训、纪委全会等其他业务工作经费保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6.4%。增加原因为新增人员增加相应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63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1.11万元,固定资产321.96万元。区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区委巡察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用车1辆。无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40.8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办案(业务)经费,金额440.8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区纪委区监委查办案件经费保障、“三员合一”人员工作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党风政风建设、宣教、干部培训、纪委全会等其他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等等。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