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31 18:12:4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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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花溪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及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65.9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49.22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0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29万元,占75.86%;项目支出498.64万元,占24.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055.00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50.47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47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科目支出1788.25万元,占8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0.80万元,占8.8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95万元,占4.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18.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1101。当年预算为131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102。当年预算为615.22万元,支出决算为466.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1199。当年预算为2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当年预算为77.53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当年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0.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当年预算为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当年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当年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7.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座机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2万元,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02万元,比上减少12.41万元,下降57.91%,下降原因是2021年度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2万元,占100%,比上减少12.41万元,下降57.91%,下降原因是2021年度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02万元,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油费、过路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49万元,比2021年增加20.36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90.8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0.82万元,执行数457.96万元,完成预算的77.51%。项目自评得分为98.7分。从评价情况看该项工作的开展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二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精准、科学地编制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4分。从评价情况看,2022年花溪区纪委区监委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区委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年度预算调整率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确保预算得到严格执行,避免超支和不必要的支出;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预算调整率偏高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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