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14 12: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区纪委区监委组建有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和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单位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78.0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34.15万元,增长64.18%。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对单位内部涉密网扩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3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95万元,占94.52%;其他收入95.09万元,占5.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7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33万元,占73.19%;项目支出501.56万元,占26.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82.9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39.06万元,增长55.87%。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对单位内部涉密网扩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2.69万元,增长78.36%。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对单位内部涉密网扩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科目支出1654.51万元,占92.87%(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242.37万元,占69.7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12.15万元,占2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68.74万元,占3.8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58.22万元,占3.2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70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1.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为2019年结转,非2020年当年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1101。当年预算为114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为2019年结转,非2020年当年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102。当年预算为4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412.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当年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当年预算为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当年预算为59.97万元,支出决算为58.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划拨1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二是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20万元,比上年增加28.84万元,增长538.06 %,原因一是划拨1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二是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0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9.13万元,增长574.56%,原因是一是划拨1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二是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633.33%,主要原因一是划拨1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二是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15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油费、过路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6万元,比2019年增加59.06万元,增长109.78 %,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相应增加行政办公业务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办案经费(含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民生监督员补贴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1.办案经费(含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2020年办案经费(含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经费预算231.19万,用于办案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

(2)自评价结论:突出政治监督,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同贯通。严肃查处各类违纪和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给与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3)主要存在的问题:由于案件查办的特殊性,在办案经费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4)经验及建议:办案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了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含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

(万元)

231.19


财政资金

231.19


其中:本级安排

231.19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区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突出政治监督,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同贯通。严肃查处各类违纪和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给与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自评价分数

99.9

2.民生监督员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按照(筑委[2015]39号)和(筑委厅字[2015]59号)“一意见一方案”文件精神,在每个村(居)选聘村级民生监督员。按人均每月300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每年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发放。

(2)自评价结论:民生监督员认真监督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级大额支出、村级“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物资落实发放情况,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在村党员、公职人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3)主要存在的问题:按年考核民生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兑现资金时间相对滞后。

(4)经验及建议:一是加强民生监督员业务工作培训,继续整合力量,逐步将民生监督员与村监会委员进行整合。二是完善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和考核方式,按季度或半年考核,以便及时兑现民生监督员补贴,调动民生监督员积极性,提高监督成效。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民生监督员补贴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61.5


财政资金

61.5


其中:本级安排

61.5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民生监督员对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大额支出、村级“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物资落实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对村党员、村干部问题的调查工作,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如实向民生监督组报告。

民生监督员认真监督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级大额支出、村级“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物资落实发放情况,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在村党员、公职人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自评价分数

99.6

附件:花溪区纪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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