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溪区纪委2014年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分析说明

中共花溪区纪委2014年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分析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23 10:51:5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内设8个科室,有纪检监察行政编制20个,机关公勤编制5人,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0人。下设参公事业单位一个,名称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5人,现人参公事业人员4人。
  2014年,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工作部署,以“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党政纪案件立案32件,涉案人员38人。其中大案10件,要案5件,既是大案又是要案3件。涉及乡科级以上干部8人,一般干部8人,农村党员干部22人。移送司法机关7案7人,移送公安机关2案3人。共审结各类党政纪处分案件20案25人。
  2014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0,422,298.04元,上年结余492,190.41元,年末零余额账户余额1,048,410.00  元。年末借款33,575.60 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工作。支出9,832,502.85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150.86元,项目支出6,274,351.99元,医疗、社会保障支出139,440.56元,增量补贴支出523,367.00元。全年暂收违纪款4,319,057.29元,年末余额338,871.96为案件未结未交财政的暂收违纪款。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现实有车辆5辆。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4年以来,我委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一律不得报销无公函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费用;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牢牢扎好“钱袋子”,切实管好“车轮子”。2014年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批次。公务用车8辆,车辆运行维护费17.34万元。


    附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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