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1:55:1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2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花党发〔2019〕 2号),制定本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团区委),由中共花溪区委领导并接受共青团贵阳市委指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3名, 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名,团区委主要职责是:

1.行使区委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和青联、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性的青年社会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

3.协助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的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反映青少年利益要求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或建议。

4.组织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富民兴区的宏伟事业,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在“四个文明”和“强区争先”的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制定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和实施团员发展、团干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做好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做好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门预算单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设置办公室,无所属下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为行政编制,本单位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具体内容

1

突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以“青年讲师团”为抓手,扩大区级宣讲团持续开展宣讲,围绕辖区不同群体青少年开展宣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

2.用好“青年大学习”网络主题团课,每周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工作主线

1.按照区委和团市委统一部署,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青少年网络舆论引导

1.加大网络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力度,丰富青少年文化产品供给,推出1个网络新媒体产品。                                2.深化“网络青年联盟”队伍建设,壮大网络青年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直播助力“八强”建设,传播花溪青年好声音。

做好庆祝建团100周年有关工作

1.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团史学习。

2.组织青年团员开展团史知识竞答,举办五四青年公开课,精心设计好团组织的各类庆祝活动。                        3.花溪区庆祝建团100周年青年风采展示MV拍摄活动。

深化少年儿童政治启蒙

1.在“六一”“十·一三”开展示范性主题活动,组织少先队员围绕“红领巾爱学习”开展主题队课、网络队课学习。                2.联动开展“花季护航·共筑溪望”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联席会,依托“春苗”工作室,联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妇联、贵州财经大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下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1次花溪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2.深化对新形势下青年思想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

2

突出服务发展

聚焦企业服务

1.结合团市委开展“1+7+1”企业大走访调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服务企业青年。

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评选“青年岗位能手”。

聚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青少年垃圾分类行动。

2.持续开展“青清河”“小林长”垃圾分类宣教志愿服务,按每月1次推进。

聚焦“一圈两场三改”

1.持续开展公共场馆资源体验活动。

2.深入推进“社区青春行动”;持续推进“Y+青年之家”建设及规范运营,在原有基础上拓展至少2家。

聚焦农村“五治”

1.组织“五治”青年宣传志愿服务队上半年重点分赴花溪区各乡镇、农村开展宣传活动,下半年逐渐向城市社区扩散。

2.组织18支“五治”青年服务队以“月月有活动”为基本目标,开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团区委+17家基层团委)

3.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鼓励青志协、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辖区青少年等团属社会组织的青年群体签订《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承诺书》。

4.创新形式开展婚事新办主题活动2次。

聚焦

“引才”

1.动员至少1万名社会优秀人才、外出务工乡友、高校大学生三类群体参与广泛参与“春晖行动·风筝计划”,登记建立“三类人群”信息台账。

2.充分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和服务青年的职能,深入开展校地联动,围绕“走进花溪”“畅谈花溪”“服务花溪”“畅谈花溪”深入开展对高校青年学历层次、知识技能、从业需求的摸底调研,有针对性地给予引导支持。

3.围绕制造业、农业、大数据等产业,面向各界礼聘春晖使者与智库专家。

4.常态化通过“春晖亲缘招商”“千校万岗”“返家乡”载体,建好“四新”“四化”青年人才“蓄水池”。

5.联合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完善构建“线上+线下”双线同轨的青年人才留筑就业服务体系。线上依托网上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全方位对接在筑高校求职大学生、用人企业双方需求,并利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宣传我区人才政策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线下围绕“扬帆计划”“大学生实习基地”等团属平台,为在筑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岗位实习,并依托“Y+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做好就业指导。

聚焦

“育才”

1.依托花溪区青少年营地,积极组织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参与风采大赛,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积极培养少先队实用型人才。

2.以助推“强省会”“八强”为主题,不断强化团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团干部成为助力“强省会”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3.联动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选树青年技能岗位人才。

4.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公益课,加大人才培养提升,面向辖区广大青年打造新兴青年群体、青少年社会组织公益人才培养提升项目。

5.充分利用辖区高校资源,立足区青志协、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协会等团属阵地,加强与辖区高校联动,打通“团校企协”四方合作,充分挖掘培育现有人才资源。

6.积极争取各级资源,扶持孵化一批主攻“四新”“四化”的技术项目和产业人才。

7.探索推进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每年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不少于10人。

聚焦

“用才”

1.重点围绕辖区企业团组织,开展“两红两优”“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活动。

2.围绕“双减”政策,推进与贵州大学、花溪碧桂园开展教育“双减”活动。

3.深入推进“暖阳行动”,与区教育局、钟书阁等共同推进“壮苗计划”“星星计划”和“沃土计划”;持续深入推进“点燃新童心·助力智未来”少年儿童进高校活动,盘活辖区高校资源;                                                           4.深入推进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助农业、助旅游、助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队进入花溪景点、乡村、田野等地方,传播花溪好声音。

聚焦

“留才”

1.持续推进高校青年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到辖区(村)居挂兼职项目,深入挖掘花溪辖区各界优秀青年人才,将其吸纳为共青团兼职、挂职干部。

2.扎实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强化对接人社、民政、公务员局等部门,开发更多针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岗位。探索将西部计划志愿者期满人员继续服务当地,纳入村(居)两委后备干部的机制路径,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

3.建好用好“大学生春晖服务社”,引导青协会员、“三类人群”等群体开展好服务活动。                                                               4.持续深入与花溪农商行、贵州银行合作,为青年大学生及企业青年人才提供金融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争取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补贴、营业执照办理业务等服务。定期开展服务企业青年的文化沙龙、兴趣交流活动等。

3

突出联系群众

聚焦“品质品貌品位”

1.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团员、西部计划志愿者、辖区青少年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强省会、利民生,爽爽贵阳我先行”常态化志愿服务,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疫情防控等中心重点工作,引导青年团员开展文明引导、交通秩序维护、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

聚焦乡村振兴

1.与金融系统探索打造农村青年金融服务站点3个,提供普惠贷款金融支持。

2.依托“春晖乡村振兴智库”,开展至少5场乡村振兴规划、技能培训、致富带头人讲座等活动。

3.配合团市委完成好“迎凤归巢”贵阳市农村青年就业服务平台项目。

4.配合团市委积极探索开办青年乡村振兴夜校,培训群众至少500人次,重点将夜校推广到易扶点。

5.扎实推进“新市民·追梦桥”工程。

聚焦擦亮“爽爽贵阳·秀美花溪”品牌

1.以数博会、生态会等大型会议,关爱留守儿童、生态环保、全域旅游等活动为依托,积极完成志愿者组织工作,以青年志愿者为城市名片,强化对“秀美花溪”品牌推介。

2.开设先进青年风采展示专栏,大力宣传辖区优秀青年事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乡村振兴等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聚焦推动花溪区贯彻落实省、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0-2025年)纵深实施

1.召开花溪区青年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扎实推动省、市规划向纵深实施。

2.制定区级2022年度落实《规划》考核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街道将《规划》实施方案纳入各级党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

3.与区统计局推动形成《花溪区贯彻落实省、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4.持续开展“我为强省会干什么” 主题大讨论,引导推动全区广大青年在“强省会”行动中贡献力量。

5.联动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选树青年技能岗位人才。

6.高质量完成“习酒我的大学”“茅台国之栋梁”等奖学金项目申报和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希望工程2.0。

7.大力开展新希望工程启航之“暖阳行动”项目。

4

突出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团。

1.围绕“强三性”“去四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开展全区共青团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净化团内政治生态。

2.系统推进全区“一专一站两联”建设,有效发挥团代表委员联系服务团员青年作用。

3.积极开展团区党的十九大的筹备工作,总结团区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并选举产生团区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4.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推进实施“青马工程”。

5.积极向区委组织部申请,提高干部配备率。

6.多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团干部廉政自律底线。

7.加强对村(居)团干部教育以及探索开展离团仪式。

全区整体推动县域基层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

1.全区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组建一个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推进“团教联动”“村社联动”“公与非公联动”。

4.推进构建“基层团组织+高校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模式,探索成立团属青年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青年发展项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5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5.4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18 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25.49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50.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67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6.4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18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万元,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4万元,机关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0.1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19.38万元。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包含本单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5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67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6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5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7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办公经费增加以及养老保险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7万元,公用经费5.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相关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相关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本单位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将纳入2023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请各部门重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表由各预算部门(含所属单位)负责填报。每个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分别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已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主管部门在汇总公开本系统部门预算时,应将本级及下属单位已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再次列表公开。如花溪区财政局本级应公开两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下属的三个事业单位应分别公开两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则区财政局系统共计应公开八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60.52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7.36万元,本单位无价值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6.45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202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区省级补助资金13.145315万元;2.202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市级补助专项经费2.034596万元;3、大团委工作经费16万元;4、团委各项工作经费1.2万元;5、未成年人工作经费0.5万元;6、校地联动活动经费1.3万元;7、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费用2万元;以上合计36.179911万元。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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