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团区委由中共花溪区委领导并接受共青团贵阳市委指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1.行使区委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和青联、青年队伍工作职权,对全区性的青年社会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3.协调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反映青少年的利益要求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或建议。4.团区委将根据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在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5.制定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团员发展、团干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做好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长的协管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7.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做好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个处室,下属无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84.6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36.55万元,增长95.36%。主要原因是:其他群众团体支出增加即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导致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费用增加。(公开01表合计数)(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6万元,占20.54%;项目支出255.58万元,占7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84.6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36.55万元,增长95.36%。主要原因是:其他群众团体支出增加即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导致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费用增加。(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5万元,增长56.03%。主要原因是:其他群众团体支出增加即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导致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1科目(类)支出437.72万元,占98.38%;
208科目(类)支出3.76万元,占0.85%;
210科目(类)支出3.44万元,占0.7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88.2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经费包含2020年1-8月资金未使用。其中:
(1)201科目(类)10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2)201科目(类)29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5.8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3)201科目(类)29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201科目(类)29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经费包含2020年1-8月资金未使用。
(5)208科目(类)05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3.76万元,支出决算未3.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6)210科目(类)1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6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57.25%,增加原因是调整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57.25%,增加原因是调整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6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车辆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4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比2018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经费增加0.31万元,行政工会费增加0.42万元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10(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1(类)29(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201(类)29(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事务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二十一)208(类)08(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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