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06 15:0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编制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森林防火 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 林木良种培育与栽培,森林体验与教育,生态文化宣传,林场、公园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生态公益事业,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下属预算单位1个,即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人数28个,其中:事业编制15 个和工勤编制 13 个;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 9人和工勤编制在职12人;退休3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护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管护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群众防火意识。

(1)突出宣传效应,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密度。采用巡护车巡逻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防火令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2)为加强林区周边村寨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2、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森林管护工作。

加强我场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打造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网,健全我场森林防灭火网格化责任体系。林场与护林员职工、瞭望塔瞭望员、设卡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同时与林区相邻的乡镇、村及林区内企业签订联防协议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二)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1)组建森防应急队伍15人,并集中食宿统一管理,确保能做到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不断加强我场森防物资储备。

(三)加强火源管控工作。

1、防火期坚持每日出动巡护检查车(摩托车)15台次,在村口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加强森防设卡管控,全场设3个森防卡点,卡点防火二维码全部投入使用,对进山人员和车辆一一检查登记,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的巡查守护力度,重点突出对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烧土坎、上坟烧香蜡纸烛、工程用火、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的管控,极端天气,增加巡护密度和夜巡巡查时间。

3、加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力度,进一步消除林下可燃物火灾隐患。

4、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天然林资源保护救助工作。

6、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7、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加强森林扑火应急队业务理论学习,提高防扑火能力。

8、落实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81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58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3.54万元减少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81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3.54万元减少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3.54万元减少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58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558.81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743.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3.54万元减少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81 万元,项目支出51.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4.63  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万元,(2110501)森林管护324.58 万元,(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51.2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602.05万元减少70.24万元,主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71.49万元减少20.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万元,公用经费31.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林场切实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编制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及规划,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 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公园建设等职责。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91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在职1人死亡,退休2人死亡),4人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1.2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51.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林场社保。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孟关国有林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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