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024年末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的函(黔财债函〔2025〕4号)》文件要求,请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按规定于6月20日前完成本领域、本地区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现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2023年-2024年未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的函(黔财债函〔2025〕4号)》文件要求,请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按规定于6月20日前完成本领域、本地区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现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2023年-2024年未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