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体职能如下:
办公室负责文电、联络、档案、信访、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国有土地上市政设施、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会议的组织,以及对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落实;负责办理征收补偿的相关手续;负责征收补偿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督促执行;管理征收补偿工作经费;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项目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项目管理科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协调当地乡镇、社区配合在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组织做好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建立分户档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调查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将调查结果和评估公司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及政府网站上向被征收人公布;协调征收评估工作和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实时监控。
补偿安置科提出房屋征收补偿的工作方案和意见;根据政府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核定征收补偿费用总额;检查督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实时监控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情况;及时将已经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安置补偿情况进行公布;实施回迁安置工作参加安置点房屋建成验收;组织安置还房结算、办理产权手续等相关事宜;对产生的补偿安置纠纷进行协调。
征收科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对相关建筑物进行拆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审核、汇总补偿搬迁和安置房移交的最终结算依据和结果;将结算完毕后相关卷宗归档保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属于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代管单位,无下设单位。内设4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含财务)、项目管理科、补偿安置科、征收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截至2023年底,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领导职数3名,为主任1名,副主任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在职实有人数:截至2023年末,实有在编人员16人(其中:管理在编人员9名,专业技术在编人员6名,工勤在编人员1名),均为事业编制。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区委及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实施花溪区十字街及周边区域新型城镇化暨城市更新项目、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花溪客运站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改建铁路湖林支线湖潮至清镇外迁工程、桐木岭(机械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杨家山1号地块)、花溪区霞晖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石板M0一期、花溪区徐家冲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26个项目。
(二)回迁安置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以来,集中启动贵阳市轨道交通S1号线一期工程(花溪段)、西部花园、观潭大道道路工程(花溪段)、大堂百年奥特莱斯项目、健康小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凤鸣地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路网工程项目(纵三路)、贵阳智能公路港等10个项目涉及722户被征收人,住房面积9.14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工作,同时完成安置在贵大二期安置点涉及8个项目的产业房回迁安置工作,涉及365户被征收人,产业用房面积0.85万平方米。
(三)“三变”棚改工作。2023年我中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涉及1372户,分别为省级棚改项目杨家山2号地块300户和市级棚改项目十和田地块(二期)1072户,目前已完成签约1414户,完成率103%,已完成目标考核任务。
此外,我中心还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部署相关工作,推动活动持续走深走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不定期调度花溪区房屋征收征拆工地、棚改项目、旧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项目拆除、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工地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拆除、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拆除房屋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达标,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征收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高坡乡龙云村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中心的包保任务,对高坡乡龙云村17户建档立卡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坚持每月入户走访,采用慰问、经济帮扶等方式,切实增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责任感、工作紧迫感等。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单位本年度调整预算收支共计262929.74万元,较上年减少141256.67万元(注:上年调整预算82048.65万元,专款追加支出部分322137.76万元,共计404186.41万元)
,下降34.95%。原因为根据实际项目开展需要及区财政财力实际情况,2023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调整预算收支较上年下降较多。预算收入中。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99.32万元,项目支出262630.4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单位2023年调整预算总收入26292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32万元,较上年下降70.18%,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度突发疫情,按照工作安排由我中心支付部分疫情防控经费,本年度无该项费用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630.42万元,较上年下降35.02%,下降原因为2023年度使用财政预算的支付的房屋征收项目金额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单位2023年度调整预算总支出26292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630.42万元,具体如下: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79万元,较上年下降71.09万元,下降22.51%,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财政安排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支出80万元,本年度根据财政状况无该项支出。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88万元,增加23.63%,增加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计算方式调整,缴交金额增加。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5.53万元,较上年减少643.17万元,下降97.64%,下降原因为2022年度临时性增加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出640.70万元,本年无该项支出。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62630.42万元,较上年减少140552.29万元,下降34.86%。下降原因为根据征收项目开展进度及财政财力情况,使用财政预算支付的房屋征收项目金额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度财政调整预算拨款收支26292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2630.42万元。财政拨款较上年的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较上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度调整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9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7.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4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7.81万元,增长6.85%,增长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计算方式调整,缴交金额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49万元,下降6.49%,下降原因为缩减公用经费开支,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下降。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度调整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77.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4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中,办公费13.19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及2022年我部门预算调整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均为0,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相关增减变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3年度单位调整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630.42万元,均为212类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支付十和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均为本级资金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为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二级单位,由一级部门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我单位按要求对多个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现选取十和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9万元,下降6.49%。下降原因为缩减公用经费开支,财政安排的单位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调整预算无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81.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1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7.90万元。单位名下无车辆编制,无一般公务用车、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资产较上年年末下降52.14%,下降原因是2023年度无银行存款流入,使用银行存款支付办公用品及单位临聘人员;当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等。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2630.4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涉及的项目支出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16个,金额占总预算的99.89%,为总预算的主体。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7.212(类)08(款)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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