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7 17:24:1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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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6.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资源评价和建设管理工作;7.承担规范、协调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9.承担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的监督责任;10.负责行业管理和行业企业资质初审及从业人员从业规范工作;11.负责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对城建资金的使用实行监督、管理;12.承担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责任;13.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1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责任;1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房屋产权产籍及其档案的管理工作;1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区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以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房屋的拆迁执法监督、协调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及资金监管工作;17.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工作;18.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市场;负责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工作;19.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受理廉租住房的社会捐赠,并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指导公有住房管理工作;20.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强化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稽查工作;21.参与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人才培训计划;指导和管理行业职工队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2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23.负责供排水管网建设;指导和配合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2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局机关内设三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建设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花溪区村镇建设管理站(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花溪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花溪区房屋征收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2022年3月已更名为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花溪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花溪区建筑管理站(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花溪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花溪区村镇建设管理站、花溪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花溪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决算、所属花溪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决算、所属花溪区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69,309.9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17,482.3万元,增长805.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城乡支出中征地和拆迁补偿增加,其他支出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9,1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549.06万元,占99.66%;其他收入1,581.04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8,76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83万元,占0.27%;项目支出467,481.33万元,占99.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67,549.0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16,811.73万元,增长821.51%。主要原因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城乡支出中征地和拆迁补偿增加,其他支出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67.79万元,增长109.24%。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棚改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支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177.19万元,占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272.12万元,占1.8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258.78万元,占1.72%;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支出112.37万元,占0.75%;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1055.68万元,占7.0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2193.61万元,占80.9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1,6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棚改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支较大。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74.9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45.76万元,支出决算为828.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9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1万元,调整预算为3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全年预算为10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7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全年预算为97.62万元,支出决算为93.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1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68.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9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3.2%。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全年预算为6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收局按照疫情防控实际购买物资以及相关费用进行支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48%。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98%。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37%。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调整到水务局。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全年预算为566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实际进度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全年预算为15824.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3.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按进度实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无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国内公务接待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2,479.3万元,本年支出452,479.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99,506.5万元,主要是用于征收局规划、建设、改造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2,972.8万元,主要是用于住建局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和征收局花溪大道(花溪段)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是用于住建局本级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的使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4万元,比2021年增加20.99万元,增长89.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办公经费开支由局机关统一支付,2022年度由各家单位自行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办公室用日常用品,污水项目工程款、城乡建设工程款、农房风貌整治款项,购买服务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单位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69785.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6.9%。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2.廉租房运营管理费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3.村振兴农村房屋风貌整治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6.1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项目自评得分为90.1分。原因是:由于2022年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未能及时拨付相关预算资金。下一步措施:及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及时拨付相关预算资金。

4.政府购买服务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972.80万元,执行数38127.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自评得分为99.8分。原因是:按照项目的建设以及购买服务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下一步措施:根据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落实资金,促进项目建设,推进花溪区城乡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应用于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行政运营(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在此反映的是下属单位花溪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基本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指反应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应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应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应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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