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贯彻落实贵阳市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4、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管、反馈机制;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5、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7、职责调整。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医疗保障局是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工作。区医保局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科、待遇保障科)和基金财务监督管理科(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管理科)。行政即局机关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4,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为工作重点,定期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认真核实举报投诉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开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和研判,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管理。落实医保药品目录政策,提高医药服务水平,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用药待遇。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全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与药品及高值耗材管理、医保支付的政策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完善“互联网+医疗”的服务价格政策。
(三)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要求,实行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动态参保管理,精准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医保扶贫对象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人员个人缴费参保资助。
(四)开展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医疗账户计息清退、返还;特殊病种(大病门诊)申办及年审;IC卡相关业务、异地备案、转诊转院等窗口服务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及要求,开展医疗保障相关改革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5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8.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5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万元,项目支出153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8.00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30.3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5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8.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2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30.3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7.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基本支出461.50万元(人员经费422.78万元,公用经费38.73万元),项目支出1,53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8.00万元。2022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58.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1058.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8.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6.4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230.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99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0万元,项目支出1538.4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02.68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28.6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77万元;公用经费38.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6.00万元,其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00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526.0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5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1万元,项目支出2096.41万元。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14、15、、16、17、、18)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38.42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新中国成立初期离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
14.4 |
|
2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809.67 |
|
3 |
城乡医疗救助 |
561.66 |
|
4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
32.22 |
|
5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管理服务费 |
9.5 |
|
6 |
临聘人员经费 |
100.97 |
|
7 |
医疗保障业务管理事务经费 |
10 |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89万元,增长227.11%。增加原因为2022年新进3名事业编制人员,工会费有所增加;办公经费每人增加6000元餐费经费,较上年增长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及下属家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5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1.42万元。花溪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38.4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共计2096.41万元。新中国成立初期离退休干部医疗补助支出14.4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0.6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09.67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38.62%;城乡医疗救助561.66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26.7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32.22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5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管理服务费9.5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0.45%;临聘人员经费100.97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4.82%;医疗保障业务管理事务经费1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0.48%;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53%;其他抗疫相关支出526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25.09%。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附件2: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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