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技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更新事务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劳动保障、优抚救济、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殡葬、老龄、残疾人工作、红十字会、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负责城市更新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农业、林业、水务、中小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乡村振兴、财政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辖区的平安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辖区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突发性公共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旅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党建事务性工作;宣传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务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办理党内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网络舆情、教育、文化旅游、远程教育、广播、电视、电影、科技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运用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定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统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服务及信息采集维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双拥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征兵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应急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具体抓好辖区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突发性紧急事件处置和综合救援的协调处置以及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负责城乡更新、村镇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拆违控违、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阳光街道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国共产党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工作委员会、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正科级规格,下设5个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更新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内设7个部门,分别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旅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工作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024年12月本单位总编制人数56人,在职实有人数48人,其中:事业37人,行政11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行政离退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24年,阳光街道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对标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党的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全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二是聚焦环境秩序,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在工业强区和生态立区中找准阳光定位和角色,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环保力度,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三是聚焦项目建设,做好全局过程管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各类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进“一圈两场三改”项目,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持续推进后续管理工作。四是聚焦民生福祉,保障社会和谐发展。持续推进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兜住兜牢“民生保障网”,真正做到聚焦群众关切,精心绘就幸福民生新画卷。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做好医保征缴工作,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五是聚焦精神文明,开展各类文旅活动。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满足辖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旅活动,不断提升居民的精神文明素养。配合开展好区级文旅活动。组织开展好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传承好红色基因。六是聚焦基层治理,筑牢安全稳定根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抓手,用“小网格”助推基层“大治理”,坚决守牢守好安全底线,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推动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抓实自身建设,夯实“主阵地”。完善工作机制,搭好“骨架子”。落实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网”。强化源头化解,守护“平安梦”。七是聚焦常态长效,全面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主题教育抓自我革命。狠抓建章立制促执行合力。突出多管齐下提工作质效。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1968.3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共计调整预算总收入1968.31万元。单位调整预算总支出196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74万元,项目支出157.58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工资支出、工资附加支出、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减少220.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如减少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项目4.30万元、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45.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93万元等,同时部分项目资金分配降低,如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减少66.9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减少7.90万元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调整预算总收入196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8.31万元,较上年减少113.8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收入减少较大,如减少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项目4.30万元、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45.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93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调整预算总支出1968.31万元,其中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与上一年度无增减变化;2010108代表工作3.2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3.2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花财行[2024]1号文件要求新增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工作经费3.20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714.71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8.3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三保补助经费、消防站运转经费等都有所增加;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56万元,与上一年度无增减变化;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87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人员变动;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1人辞职,职业年金按照其实际在职工作年限记实,以实际支出为准。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53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82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66.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花生活垃圾分类财[2024]1号文件本年度阳光街道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资金23.82万元,分配资金低于上一年度。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5.24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6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科室要求,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由“2080208”科目更换到“2210201”科目核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6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968.3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113.8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收支减少较大,如减少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项目4.30万元、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45.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93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总支出196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74万元,项目支出157.58万元。2024年总体支出较上年减少1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工资支出、工资附加支出、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减少220.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如减少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项目4.30万元、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45.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93万元等,同时部分项目资金分配降低,如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减少66.9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减少7.90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81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4.43万元,公用经费116.3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10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工资支出、工资附加支出、办公经费增加,同时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0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64.71%,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花府发[2024]5号文,车辆按每辆车1.50万元/年标准,阳光街道行政公务车编制数1辆,按编制数核减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0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64.7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花溪区人民政府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年度目标为: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优化便民服务,积极发挥服务群众职能;做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提高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年度总体资金1968.31万元,涉及项目资金157.58万元。绩效目标按照项目进展监控,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花溪区人民政府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公开的重点项目支出有两个,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100.00万元,阳光生活圈小型消防站运转经费8.00万元,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70万元,增加0.66 %。增减原因为人员变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2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855559.14元,其中流动资产327499.41元,固定资产528259.73元。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阳光街道办事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7.5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无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应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的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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