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07 16:5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8年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目录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支出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3)行政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本单位主要负责全区的新闻报道工作,办好花溪电视台、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高原明珠》内部宣传资料和高原明珠手机快讯等,及时传达、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精神,反映社情民意,为花溪区经济和发展服务;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全区新闻和外宣通讯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新闻荟萃花溪版〉的采、编、播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网站建设,做好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正科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编辑制作部、播出技术部、时政新闻部、信息管理部、社会生活部、对外宣传办公室七个部门。
  3、部门人员构成:我单位根据花机编[2013]13号文核定人员编制数为事业编制50名,其中管理人员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0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实有人员4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退休。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数为657.85万元,调增5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49.01万元,调增后基本支出为549.86万元,占总预算数的76.5%。专项支出调增8万元,调增后项目支出为168万元,占部门总预算的23.5%,2018年预算数比上年减少25.99%,主要原因为上年公开招标采购大型播出设备,项目经费大导致今年预算资金减少。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全年预算收入714.8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14.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预算收入数减少25.99%,其中:
  (1)2070407(新闻通讯)638.8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70.88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5.5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58万元。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0.9万元。
  3、支出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我单位部门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714.86万元,用于基本支出546.86万元,占总预算数的76.5%。专项支出168万元,占部门预算的23.5%,比上年预算支出数减少25.99%,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①、新闻通讯支出为63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项目支出远程教育频道、《花溪新闻》、公众微信号及网络运维及安全等项目支出。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③、事业单位医疗2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④、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在“三公”经费预算中,接待费预算数为0.5万,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7%,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6.67%,主要为去年接待数量及人数为零,今年预算下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6%,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3)行政运行经费:该项预算为18.1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残疾人保障金、车辆运行费用及工会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会费及残保金减少。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数为168元,主要用于光纤网站维护运行、电视报刊宣传费用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7(类)04(款)07(项):指反映用于新闻通讯社等新闻宣传支出。
  (十八)210(类)05(款)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210(类)05(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17年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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