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23 09:34:4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溪北街道党工委、溪北街道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正科级规格。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

4.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与辖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有关责任和措施。

2.组织实施辖区有关城市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4.建立并实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责任制,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5.细化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

6.做好国防教育、兵役、双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7.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的决定实施行政处罚。

9.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派出它的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办事处行使下列职权:

1.指挥调度或者协调辖区内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工作事项。

3.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考核和派出(驻)机构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建议。

4.对涉及辖区的政策措施、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5.参与涉及辖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

6.统筹管理和安排下沉人员。

7.统筹社区工作者以及网格管理员的日常管理。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主要职责,设5个股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综合执法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溪北街道办事处有1个预算单位,即本级财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无下属其他单位。其中溪北街道办事处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主要职责,设5个股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综合执法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72人,截止2024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行政离休人员 1人,行政退休人员6人,事业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蓄力冲刺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

2024年对溪北街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强“双基”,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更好统筹发展和稳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推动辖区人民福祉不断提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4年对溪北街道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一抓总三建强”总体架构要继续深化。

——信访工作形成闭环,不能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各项工作考核排名要全部前移,特别政法口工作的考核排名不能倒数。

——涉及民生、民需的社事工作要有质的提升。

——农村社区人均经营性收入要有明显提高。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中枢神经要更加有力。请党政办牵头,对照各级党委对办公室工作的具体要求,梳理自身职能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分工,发挥好“中枢神经”的作用,对布置的工作要实时跟进,对安排给各部门的任务要有序调度、监督、督促、回头看,从上层建筑发力打通“肠梗阻”,形成完善闭环的工作机制,做到统筹协调全面周到、参谋辅政言之有物、督促检查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精益求精。

——平安建设要更加深入。请平安办、网格办牵头,要对平安溪北建设做全盘思考梳理,厘清“平安溪北”工作主线,在现有基础上,加强人防、技防强度,加强单位联建力度,形成完善方案,梳理网格员工作模式,匹配好各类资源,夯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让综治、信访等各项工作在网格里“有脚、有力、有对象”。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省、市、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在安全生产领域下好“五子棋”,厘清底数、健全阵地、完善机制、强化培训、压实责任,做好全领域、全类型、全对象、全方位、全阶段统计分析,做到情况清、数据明、业务精,明确职责,并加强培训、宣传等,做到安全生产隐患发现、上报、整改、处罚全周期流程闭环。要在社区平安建设领域上,坚持五措并举,在“统、防、解、力、责”上下功夫,加强领导力量,突出“人防、技防、联防”,争取在每一个细节做到位,每一个环节走到底,让“小安全”汇聚成“大平安”,着力建设好平安溪北,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提档升级。要抓联动,平安办和网格办打好配合,以信访“544+N”模式不断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实现处置化解得当、资料档案完整、过程结果透明、人民群众满意、组织上级放心。

——街道发展要更加多元。请优化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要有产业链思维,按照街道孵化器入驻企业的行业特点、业务优势,做好“桥接”、当好“红娘”,不能光“引入”、不“孵化”,街道孵化器入驻企业要和街道的工作有机结合,例如无物业小区的服务、老年失能群体的看护、农村社区的产品销售等。要在在2024年上半年要选取一到两个有“爆发力”的文娱体项目落地在溪北,争取“出圈”,提高溪北街道美誉度、提升街道整体形象、强化溪北的品牌力,做到文娱体多元发展。

——五益服务要更加丰富。请优化营商服务中心按照益企服务流程做好各项前置服务,用好“硬政策”,提升街道营商“软环境”。要建好资源、项目、需求三张“清单”,走出办公室,从“坐等上门”到“上门问需”,全力链接各类发展资源给辖区企业,做好全流程服务。要擦亮“贵人服务”的品牌,按照省市区对营商环境具体工作要求,用好“企业沙龙”的形式,结合主题教育,下沉一线解决问题、办好实事;请应急管理中心整理好工作思路,理清问题发现、上报、处置、考评的工作机制,实现益安服务队更大的价值;请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要围绕居民就业、保健卫生工作,针对一老一小、一低一弱群体,组建好益业、益康、益老服务队,提供好各类服务。请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思考,要在2024年要明确“一次办、一站办、上门办”的范围和标准,三类“办”的业务量要拉出梯队,不断丰富街道的服务供给。

——五邻小区要更加成熟。请党政办、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党工委“一抓总三建强”—打造“五邻小区”的构架,对接好各类资源、吸纳好各类人才资源,做好“近邻、聚邻、便邻、惠邻、乐邻”小区的建设,辖区全部小区在2024年年终至少有一半成为“五邻小区”,对突出的小区,要加强宣传,树立典型,给予一定精神奖励。

——社事工作要更加直给。社事工作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有“融合”思维,理清楚工作脉络,围绕主线,既要做好“必答题”、也要做对“选择题”,做好要强化党建引领,与街道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参与到“五网并联”中、做好“五邻”小区打造。要有“聚合”的思维。围绕小区居民多维度生活需求,以“一老一幼、一低一弱”为导向建立小区项目库,招纳社区合伙人,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以项目化营运的方式,建立社区食堂、老年大学、社区养老中心、四点半学校、义诊、反诈、理发、磨刀、做饭、缝衣等等综合服务体系。要有“整合”思维,和治风、信访、宣传工作整合,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关键小事”,并利用好街道微信公众号、小区群和网格群等宣传阵地,要有招工用工信息、要有社会事务政策法规查询、也要有“一次办、一站办、上门办”的标准等,便民服务。

——集体经济要更加健康。请党政办牵头,梳理清楚各农村社区“三资”情况,协助各农村社区做好“坏账、呆账、死账”处置,按照既定的发展计划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对接好各级部门,明确考核细则和激励政策,按照农村社区人均经营性收入情况,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方案,2024年农村社区考核以集体经济成效和人均经营性收入来进行考核。

——品牌矩阵要更加圆满。请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党建“五个一”要求,组织各社区深挖自身特色,结合实际情况打造本社区党建品牌,讲好本社区的动人故事,实现一社区一品牌的党建品牌矩阵,此项工作请各社区在2024年终专题向党工委述职报告。

——干部夜校要更加务实。请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充分听取各部门、各社区意见,按照需求设置“干部夜校”课程,建议设置公文写作、经济金融、现代农业、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土地开发、旅游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课程,让街道干部职工提高兴趣、学有所用、学有所成,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4年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26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6.2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63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05万元,项目支出285.17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09.8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309.87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8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1.9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4.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导致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23.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减少,2024年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支出,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耕地保护资金预算安排。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26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6.22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较上年减少309.87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10108 代表工作预算收入2.82万元,较去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安排了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工作经费及区代表履职补贴。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预算安排。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人才工作统筹及队伍建设等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预算收入2225.02万元,较上年减少28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引起的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未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4年无村(社区)两委干部体检费预算安排。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收入53.77万元,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退休人员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收入6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2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退休一次性补贴增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收入86.9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收入12.24万元,较上年增加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人需记实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收入22.84万元,较上年减少5.86万元,主要原因是金额根据去世人员实际核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收入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引起的临聘人员经费减少。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疫情防控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收入12.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收入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收入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预算收入22.82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减少。212080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耕地保有量恢复补助,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森防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79.6万元,较去年增加7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3年则是通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6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351.05万元,项目支出285.17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309.87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10108 代表工作预算支出2.82万元,较去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安排了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工作经费及区代表履职补贴。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创文巩文工作经费预算安排。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人才工作统筹及队伍建设等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预算支出2225.02万元,较上年减少28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引起的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未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4年无村(社区)两委干部体检费预算安排。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53.77万元,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退休人员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6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2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退休一次性补贴增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86.9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2.24万元,较上年增加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人需记实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22.84万元,较上年减少5.86万元,主要原因是金额根据去世人员实际核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引起的临聘人员经费减少。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疫情防控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预算支出22.82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减少。212080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耕地保有量恢复补助,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森防经费,2024年无此预算安排。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79.6万元,较去年增加7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3年则是通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26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6.2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636.22万元,收支总预算较上年减少309.8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万元,较上年减少5.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专项工作经费、无创文巩文工作经费及人才工作统筹及队伍建设等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81万元,较上年减少24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引起的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未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4年无村(社区)两委干部体检费预算支出。卫生健康支出67.17万元,较上年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引起的保险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2.82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减少,2024年无耕地保有量恢复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较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有林单位森防经费预算安排。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较去年增加7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2023年则是通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263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05万元,项目支出285.17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286.7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8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1.9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4.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导致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公用经费减少。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减少,2024年无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0.56万元,公用经费100.49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0.38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8.42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76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86.91万元、工会经费12.08万元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7.85万元,下降8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2023年车辆编制数11辆,2024年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3辆,编制数小于实有车辆数,按编制数1辆车进行调整预算的编制。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较上年减少7.85万元,下降8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2023年车辆编制数11辆,2024年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3辆,编制数小于实有车辆数,按编制数1辆车进行调整预算的编制。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强“双基”,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更好统筹发展和稳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推动辖区人民福祉不断提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4年对溪北街道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一抓总三建强”总体架构要继续深化。二、信访工作形成闭环,不能出现新的遗留问题。三、各项工作考核排名要全部前移,特别政法口工作的考核排名不能倒数。四、涉及民生、民需的社事工作要有质的提升。五、农村社区人均经营性收入要有明显提高。完成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优化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继续开展“跑一次”业务,积极发挥服务群众职能,保障辖区各项经济正常。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做好垃圾分类与维稳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调整预算有1个新增重点项目支出,为2024年第一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已结合项目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按要求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41万元,2023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24万元,减少15.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公用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定额和车辆定额。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净值合计252.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86.1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66.39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截止2023年11月国有资产净值合计323.02万元,资产净值较上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资产的正常折旧损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5.17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了三个重要项目,分别是办事处专项工作经费53.53万元、办公楼租金40万元、三保补助经费150万元、2024年第一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22.82万元,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6.35万元。2024年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85.17万元。这三个重要项目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比重为93.40%,其中:专项工作经费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8.77%,办公楼租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4.03%,三保补助经费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比重为52.60%,2024年第一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比重为8%。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事处日常工作运转及临聘人员开支等,办公楼租金是用于支付办事处租赁的办公楼租金,三保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产生的费用及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慰问金等,2024年第一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等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产生的经费。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保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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