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文联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花溪区文联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12 10:3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同各文艺工作者协会与基层文联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区文联委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全区文联系统的工作与学术交流会议。

3.组织所属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讲座、人才培训,研究文艺动态,掌握创作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学艺术活动和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4.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维护文艺家和团体会员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5.负责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扩大文艺家的艺术视野。

6.主办《花溪艺苑》文艺刊物。

7.组织召开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会。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文联为花溪区委直属的群团部门,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区文联机关事业参公编制6名(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组织所属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讲座、人才培训,研究文艺动态,掌握创作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学艺术活动和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主办《花溪艺苑》文艺刊物。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182.2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99.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7.76万元,项目支出54.48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贴奖金减少,文代会因疫情未召开。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2.2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82.2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7.76万元,项目支出54.4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2901)行政运行95.89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48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9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万元(人员经费113万元,公用经费14.76元),项目经费54.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奖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92万元,主要原因是文代会工作经费因疫情未召开,被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单位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2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奖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92万元,主要原因是文代会工作经费因疫情未召开,被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万元,公用经费14.7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本单位总体支出1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万元,项目支出54.48万元。产出指标达100%;效率指标中的社会效益为人人参与、促进文化发展;满意度指标为100%。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我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6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万元,固定资产10.6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8万元,固定资产9.1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4.4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六)专有名词解释(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区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市对口单位公开的相应内容修改。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附件:花溪区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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