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7 09:09:0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中长期内外贸易、投资促进、会展经济、经济协作的有关规划、政策、措施;研究省内外投资促进工作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动态。

3.负责制定全区商务经济、投资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乡镇(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 

4.培育和发展城乡商品市场、会展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和管理会展自有品牌等资源。

5.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范市场运行,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6.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7.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市场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8.按照授权,管理全区涉外经济活动,依法负责外经贸企业的登记、报批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的境内外会展,负责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出国团组的转报工作。

9.贯彻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0.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贸易、投资促进、进出口及外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政府驻外机构及各乡镇(社区)的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的相关业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按照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管理协调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举办会议展览、节庆赛事项目的审批或备案登记。

12.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1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14.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的统筹管理、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会议展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动态。

16.负责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经济协作、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全区实际抓好落实。

17.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责调整。

(1)将原区商务局的粮食管理职责,以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区商务局(区粮食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区商务局的商务职责,区投资促进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是一级行政单位有下属2个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贵阳市花溪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关内设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商务经济科、投资促进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贵阳市花溪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42人,包括行政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34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商务方面

(一)社零经济

1.坚持以新项目增量扩大批零餐业

2024年,区商促局将继续以孟关现代商贸物流园为主阵地,加强以商招商、商会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手段,围绕汽车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展开招商引资,以新项目推动全年批零餐行业经济发展。一方面,近期我局抢抓1月5日前年度上限入统时机,全力挖掘新项目支撑,目前已组织收集10家新增企业上限入统资料。其中重点服务新开业的方程豹汽车、仰望汽车、昊铂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品牌,预计2024年可提供超5亿元零售业增量。菩馨苑、三月三预计可提供800万餐饮业增量,可保障我区2024年餐饮业完成10%增速。另一方面,我局正在探索与拥有品牌省内总代理的龙头经销商,通过招商引资形式确定政策补贴,形成依托汽车经销体系的总部经济,有力支撑我区2024年批发业经济发展。

2.坚持以活动刺激带动消费热度增长

2024年区商促局将继续推动我区实现异业消费联盟平台,扩大花溪区特色消费场景。一方面号召花溪区景区、酒店、海鲜市场、农产品市场等企业加入该平台,扩大“异业联盟”消费场景,同时大力支持孟关商会积极组织汽车团购活动。另一方面及时向孟关汽车企业宣传推广,全力向省、市争取优惠政策,对汽车零售企业给予全力支持,提高消费者购买欲望,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困难,进一步刺激我区的消费市场,促进我区社零指标稳定增长。

区商促局在打造我区消费品牌的同时,将引导区内商贸流通类企业积极参与到“两场两展一会”、花溪路边音乐节等各类特色活动中,同时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市级开展年初“两节”“黄金周”“暑期攻势”“年末大促”等全年促消费活动,确保季季有活动推动消费市场热度持续提升。

3.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巩固经济发展

区商促局2024年将继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一是重点做好批发业龙头企业筑南商贸服务,确保我区最大的批发业企业持续向好,同时联合多渠道帮助铁投物流尽快恢复大宗业务开展,重新支撑我区批发业发展。二是做好重点区域孟关汽贸城企业服务,落实《孟关汽贸城企业发展补助实施意见》,结合稳市场促消费各项工作要求,在我区优势产业上再发力,通过吸引已落地企业增设销售总部、数据中心,引流周边省市资源,充分激活我区汽车消费市场。三是做好重点商圈服务,通过协调规范化外摆、强化活动引流等方式,帮助重点商圈引入客流,强化市场消费,带动全区限下社零经济发展。

(二)外贸进出口

1.全面扩大二手车出口体量

我局将持续加强二手车出口发展力度,积极谋划打造二手车出口基地,一是按照省市关于二手车出口工作部署,积极挖掘和培育辖区内更多汽车经营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企业资格,同时招引贵州其他地区的二手车企业落户花溪,目前已有一家二手车出口企业落户花溪,已办理营业执照(贵州奇弘商贸有限公司),正在指导企业办理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所需手续。二是积极对接贵阳贵安综保区、贵阳国际陆港等重点单位,就深度合作相关事宜进行商谈并确定具体内容。利用孟关国际汽车贸易城汽车集聚优势和石板二手车资源丰富优势,整合全区汽车和二手车资源,形成合力,培育几家大型二手车出口优质企业,力争早日将我区二手车出口业务做大做强。三是力争培育和招引检测和整备机构。让遴选出的指定检测机构入驻改貌口岸,完成出口前的整备、检测工作。确保出口的二手车车辆品质符合要求。四是积极引入保险与金融机构。发挥国企融资平台优势,将保险与金融机构引入二手车出口业务,解决二手车出口产业链上买家和卖家的信用问题,撬动更大规模的市场。

2.强化产业培育促发展

我局将继续挖掘我区优势产业,与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共同发力,围绕外贸做好本地企业“内转外”培育及重点龙头企业定向招商引资落地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特色产业发展,协助牛肉粉专班将花溪牛肉粉做大做强,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在保证风味的前提下全力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在扩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与贵澳专班等市级对外平台保持沟通渠道,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做大做强农产品深加工出口,助推筑南商贸的花小莓深加工产业,拓展花小莓的产品范围,延伸产业链条,把花小莓作为花溪区重点打造的农特产品出海试点项目。三是促进“一主一特”发展,依托花溪区表面处理产业园,强化工业招商,推动贵阳贵安及周边区域表面处理企业集聚发展,带动贵阳贵安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上下游就地配套,解决生产制造相关上下游企业对表面处理配套的需求,形成高垂直度、高关联度的产业集群和资源平台,为花溪区外贸发展提供强劲的工业支撑。四是推动文旅特产提质升级。依托花溪区表面处理产业园,联动文旅、工信、园区等部门,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具有文旅商品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且在国内外市场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向我区转移,对花溪区文创产品进行本地化功能性电镀或装饰性电镀等表面处理,提升材料性能、增加材料功能、提高材料价值,聚集相关文特产品生产企业,抱团发展,以打造花溪本土文创产品品牌,有别于农产品出口,工业产品更易通过前期已建立的海外销售渠道走进国际市场,快速占据市场份额。

3.强化政策扶持促发展

区商促局为促进二手车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完善《孟关汽贸城企业发展补助实施意见(试行)》,支持二手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创建二手车出口企业试点,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商品结构,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本地汽车经销商与互联网电商及海外贸易服务商抱团出海,扩大花溪区二手车出口业务规模。同时加强与贵阳市商务局的工作对接,寻求市级出口政策支持,尤其针对我区二手车出口、文旅商品、农特产品等板块,争取达成市级和区级共同发力的出口支持政策的出台。

(三)实际利用外资

一是加强对外资工作的调度。对目前能产生外资任务数的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上报到位资金数。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开展负面清单以内的外资招商活动。加强外资招商工作,建好外资企业项目库,建立外资招商目标企业库。项目库可先在内资项目库按照负面清单进行筛选,对于成熟的可以立即进行招商的项目严谨的分析经济指标,通过各种招商活动进行发布,并积极联系省市商务部门,寻找目标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招商。三是按照《贵阳市关于面向广东省开展外向型企业专项招商工作行动》,通过驻粤招商工作队、贵阳驻外办事处等开展小分队招商、领导招商,争取引进外资项目入驻。四是招商引进的企业有条件设立外资企业的,积极动员企业设立外资企业,增加我区外资企业的增量。

(四)服务贸易

花溪区将持续走访区内各技术服务企业,向企业宣传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支持政策,加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培育,提前谋划明年重点工作。

(五)营利性服务业

1.做好上规入统工作

贵州格拉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将上规入统相关资料交统计局,目前正在省级审核中。

2.做好惠企政策宣传

目前已经开始申请统计人员6000元奖励资金,我局通知辖区规上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表及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登录贵商易APP进行申报。目前,辖区5家规上企业已完成申报。

3.持续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一是加强政企联动,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并及时上报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我局已向辖区3家规上汽修企业推送并宣传《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公告》,贵州风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加入电子卖场。三是我局书面函请区机关事务局引导区政府内部公车到辖区规上汽修服务企业维修及养护,提高企业业务量。四是指导企业做好数据报送,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六)县域商业体系

经过2023年底省厅组织第三方对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进行先期验收,目前我区已基本达到《贵阳市县域商业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设定的“增强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我局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已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各方面工作,确保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达到市级目标。

(七)电子商务

1.加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补贴力度。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及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开办的村级电商服务中心,向省外销售本地农产品,按照比上年新增销售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加强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整合农业农村、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资金,充分利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现有培训资源,加大互联网、电子商务应用等公益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实用型人才。

3.继续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依托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的引流作用,发挥农特产品+电商、民族民间工艺品+电商、旅游产品+电商的优势,鼓励优质农产品、民族民间工艺品、旅游产品等入驻天猫贵州原产地旗舰店、京东贵州扶贫馆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八)一圈两场三改

2024年,区商促局将严格按照项目、责任、资金清单,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督促落实2024年农超市场建设工作任务,确保按照时序完成工程建设,同步积极向市商务局申请补贴资金,为承建主体缓解资金压力。

(九)垃圾分类

一是强化统筹调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度作用,继续做好商贸企业垃圾分类督促和指导,主动上门、分类指导、分行业施策、精准服务,对联系的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对照《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考核评分表》《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考核评分表》等标准,聚焦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持续更加深入的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加大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力度,利用机关微信公众号、上门点对点宣传等方式动员企业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

(十)巩文创卫

在区指挥部的统筹下,区商促局持续狠抓落实大型商场、超市,三类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贸企业的检查考核,按照时序推进对商贸企业“巩文”“创卫”的指导、督促、考核、监督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

我局将继续加强商贸领域企业督导检查,聚焦重点企业,加强企业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宣传培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强化思想认识。同时继续依托属地部门摸排情况,在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的牵头领导下,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共同发力,加强餐饮企业、大型商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持之以恒抓排查,毫不懈怠抓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举措,强化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完全消除;定期“回头看”整改反弹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十二)商务执法

对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及要求及时作出安排,强化对成品油市场整治、报废机动车辆回收拆解市场整治的重视程度,及时处置“12345”平台案件,认真履行商务执法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问题。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投资促进方面

2024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关键时期,理清工作思路,明晰招商方向,科学制定目标,对抓好各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产业大招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做大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抓手和排头兵作用,以发展“一主一特”为统揽,开拓创新,精准招商,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预计全区引进产业到位资金43亿元,其中工业到位资金18.6亿元;新签约优强企业23家。

(三)工作打算

1.聚焦招商队伍,强化招商能力。一是壮大招商队伍。打破机制壁垒,积极挖掘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招商人才组建专业招商队伍,调动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助力花溪区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通过授课、调研、观摩等多种形式对区情概况、重点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策、企业管理、产业链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招商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专班力量。成立“四化”招商专班,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作用,主动作为、切实担当,加快推动我区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2.聚焦项目建设,强化推进措施。一是强化大招商体系。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投促部门统筹抓原则,形成行管部门、项目属地、平台公司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全员招商格局。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项目进展,逐个制定推进方案,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扎实有力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要优化服务。对落地项目在立项、土地预审、规划定点、环境评估、资金保障、施工许可等方面提供手续简化、时间压减以及帮办、代办服务,及时兑现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3.聚焦重点产业,强化精准招商。一是重点招商。紧盯“一主一特”产业导向,在线路板、新型显示、储能、生态特色食品等领域,不断拓展延长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二是定向招商。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定向招商,实现精准对接、“点对点”招商。三是专题招商。持续深入开展“秀美花溪·活力经开”专题推介会,通过座谈、考察等方式开展精准化、小规模、高频次的专题招商活动。四是跟踪对接。安排专职人员跟踪对接,精心策划招商引资项目,切实提升签约质量,确保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达效。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持续深化“贵人服务”理念,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力推动各项涉企服务水平不断提档升级。2022年,我区在全省88个县市区的营商环境评估排名第15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2023年我区的营商环境全省排名确保前15位,力争稳中有进,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2023年我中心<区营商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问题短板整改提升

一是对2022年营商环境评估结果进行深入解剖,形成了详细的解剖分析报告,将每项指标的扣分点、短板弱项精准分析并及时反馈到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二是督促各牵头单位针对各项评估指标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措施,汇总形成全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整改方案,持续巩固优势指标成效,补齐弱势指标短板。三是对去年评估排位靠后的建筑许可、执行合同、获得用电指标等弱势短板指标以“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督导,提高短板的整改提升率。

(二)细化目标重点任务清单

一是参照2023年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二是组织各项指标牵头单位进行研讨交流,并指导各单位围绕指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措施方法等,确保常规工作和评估迎检相关准备工作有效落实。针对营商环境十项评估指标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形成全区营商环境总体工作方案汇编。

(三)强化评估指标统筹调度

一是定期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自我中心今年3月承接全区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已召开12次营商环境专题会议,评估指标牵头单位多次召开专项指标调度会。制定印发《花溪区迎接贵州省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估现场迎检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估迎检工作。二是积极对接省、市投促局及第三方财经大学,精准掌握2023年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体系、评估规则、评估方式等变化要求。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营商环境建设与评价开展授课以及对10项指标牵头部门分别开展答疑指导,进一步巩固指标整改提升。11月21日至23日,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检查组已完成对花溪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的评估检查,年度排名暂时未出结果。

(四)提升贵人服务工作成效

以“贵人服务”为抓手,细化、优化各单位走访企业职责分工,实行台账式、清单式、表格式企业服务走访工作管理,实行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做到调度有力、督查有方。一是制定印发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好《花溪区深化“贵人服务·溪心办”品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高效精准服务企业。截至目前,我中心设计并制作“贵人服务”宣传服务海报印制17637份,惠企政策汇编3000份,营商环境条例3000份,政企连心卡片17500张,精准推送至辖区企业,并在政务大厅、石板、燕楼、孟关等园区服务大厅宣传摆放,提高服务企业办事效率。同时,各行业部门选优选强1名“惠企政策讲解员”,各乡(镇、街道)明确1名“惠企政策讲解员”,我中心组织开展惠企政策“首席答疑官”培训会,由区行业部门对“惠企政策讲解员”和“惠企政策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加大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力度。二是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企业宣传走访服务工作,压紧压实行管部门、属地政府的企业服务工作责任,积极化解企业诉求,强化兑现承诺,确保“贵人服务”和其他9项评估指标中企业端问卷满意度和“贵人服务”知晓率均实现100%。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449.5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1.4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0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449.5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49.5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6922.08万元,下降8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商务专项工作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及购房契税返消费券等费用支出资金。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6922.08万元,下降8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商务专项工作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及购房契税返消费券等费用支出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44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1.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449.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922.08万元,下降8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商务专项工作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及购房契税返消费券等费用支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4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33万元,项目支出650.18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69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597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商务专项工作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及购房契税返消费券等费用支出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5万元,公用经费48.8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门过紧日子,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9.4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39.47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39.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代办服务中心服务费及招商引资宣传片费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将纳入2024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请各部门重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8.83万元,其中:办公费39.6万元、工会经费8.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预算减少7.22万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部门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本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展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预算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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