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按省、市统计制度要求开展花溪区国民经济监测工作,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完成基层统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数据。
4.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调查数据,依法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5.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在统计业务工作上指导管理各乡(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负责人,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乡(镇)、街道使用好上级拨付的统计调查经费。
7.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8.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9.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能源消费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10.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和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资料的管理。
11.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规下工业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小微企业调查等统计调查制度。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运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3个,为花溪区统计行政执法大队、花溪区普查中心、花溪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花溪区第三产业统计调查中心)(3个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其中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综合核算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28人,包括行政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21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办《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的通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贵阳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监督办法》。
(二)加强统计分析预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预警预测。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发展异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统计服务。做好《花溪统计》《经济要情》《统计快报》《花溪区统计年鉴》等资料编印,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做好重点统计监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重点做好农业、工业、投资、商贸、人口、社科、能源、服务业、部分事业单位、城乡一体户统计监测等常规统计工作。做好支撑GDP的基础性指标动态监测工作。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全区上规企业情况,实时动态更新抽查对象库,科学安排“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统计执法威慑力。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工作,组织开展“以数谋私”专项整治,排查和整治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6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17.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93.75万元,项目支出323.87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本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数测算方式改变,缴费基数较上年大幅调整调高;2.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年末人员变动增多,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医保支出增多;目标奖(超绩效)变更发放方式和标准且因人员变动发放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刚性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67.7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本年度增加五经普专项经费,2022年无此专项经费;2.本年度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拨入专项经费3笔,2022年度仅拨入1笔,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7.6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1.6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本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数测算方式改变,缴费基数较上年大幅调整调高;2.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年末人员变动增多,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医保支出增多;目标奖(超绩效)变更发放方式和标准且因人员变动发放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刚性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67.7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本年度增加五经普专项经费,2022年无此专项经费;2.本年度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拨入专项经费3笔,2022年度仅拨入1笔,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7.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501)行政运行324.63万元,(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69.71万元,(2010506)统计管理3万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52.55万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94.11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5万元,较上年增加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本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数测算方式改变,缴费基数较上年大幅调整调高;2.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年末人员变动增多,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医保支出增多;目标奖(超绩效)变更发放方式和标准且因人员变动发放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刚性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323.87万元,较上年增加167.7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本年度增加五经普专项经费,2022年无此专项经费;2.本年度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拨入专项经费3笔,2022年度仅拨入1笔,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5万元,较上年增加2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因本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数测算方式改变,缴费基数较上年大幅调整调高;2.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年末人员变动增多,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医保支出增多;目标奖(超绩效)变更发放方式和标准且因人员变动发放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刚性支出等增加;3.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本年度增加五经普专项经费,2022年无此专项经费;4.本年度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拨入专项经费3笔,2022年度仅拨入1笔,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3万元,较上年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内有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出现,需支付一次性抚恤金,2023年度无此类情况发生;2.2022年度内有人员调出至区外,需支付职业年金3.9万余元,2023年度仅支付因基数调整的职业年金差额0.13万元,职业年金支出大幅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3.89万元较上年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501)行政运行324.63万元,(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69.71万元,(2010506)统计管理3万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52.55万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94.11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5万元,较上年增加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本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数测算方式改变,缴费基数较上年大幅调整调高;2.2022年11月区内调动(入)5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年末人员变动增多,致2023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较2022年医保核定缴费人数大幅增加,医保支出增多;目标奖(超绩效)变更发放方式和标准且因人员变动发放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刚性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323.87万元,较上年增加167.7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本年度增加五经普专项经费,2022年无此专项经费;2.本年度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拨入专项经费3笔,2022年度仅拨入1笔,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35万元,公用经费3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8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72%,减少原因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55%。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本单位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2.55万元。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
80 |
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花溪区(含经开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并通过普查验收。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与登记阶段验收、普查数据汇总与审核验收、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总结、普查数据评估与验收以及普查资料开发等工作。 |
2 |
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经开) |
62.55 |
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花溪区(含经开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并通过普查验收。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与登记阶段验收、普查数据汇总与审核验收、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总结、普查数据评估与验收以及普查资料开发等工作。 |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筑府发〔2023〕7号)、《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花溪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花府发〔2023〕6号)文件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花溪区五经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预期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和绘制工作。三是开展普查宣传。四是组织开展了五经普单位清查培训。五是有序编制清查底册,开展查疑补漏,清查系统比对、编码、改错等工作。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对花溪区(含经开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并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普查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总体来说项目经费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好。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5.2%。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办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04万元(2023年花溪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采取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招投标,招投标总金额为384.6万元,2023年需支付部分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月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1.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7万元,固定资产21.75万元。本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减少41.1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2.5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80万元),该项目经费占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比重为24.7%;项目概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花溪区(含经开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并通过普查验收。
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经开)(62.55万元),该项目经费占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9.3%;项目概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花溪区(含经开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并通过普查验收。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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