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区级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与此相关工作。
3.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4.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调查数据,依法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5.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办公室负责人,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承担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使用好上级拨付的统计调查经费。
7.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8.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9.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含行政单位“花溪区统计局”和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花溪区普查中心”“花溪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花溪区统计执法中队”,由于三个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所以由区统计局统一预算财务管理。。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59.49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39.84万元,降低9.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0万元,占62.5%;项目支出134.34万元,占3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59.49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39.84万元,降低9.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07万元,降低10.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支出335.21万元,占93.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支出6.54万元,占1.83 %;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类)支出16.5万元,占4.6%。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6万元,支出决算为358.25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2016年8、9月有新进人员进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015年下半年有农林水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2015调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统计信息事务科目(20105款),年初预算为227.96万元,支出决算334.75万元,增长46.85%。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科目(2010501项),年初预算为101.6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导致支出增加及预拨年终奖。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医疗保障科目(21005款)。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减少7.89%。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0501项)。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
(3)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类)农村综合改革科目(21307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属于财政大预算;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21399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属于市下专款。具体情况如下: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2130701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属于财政大预算。
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2139999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属于市下专款。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6万元,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低7.88%,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的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占84.2%,比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1.8%,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减少其相应的运行及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占15.8%,比上年减少0.28万元,降低31.25%,减少原因是接待活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调研、检查工作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4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万元,比2014年减少1.75万元,降低51.02%,主要原因是接待活动及培训活动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统计信息事务科目(20105款)行政运行科目(20105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统计信息事务科目(2010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0105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统计信息事务科目(20105款)专项统计业务科目(2010505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统计信息事务科目(20105款)统计抽样调查科目(2010508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99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医疗保障支出科目(21005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05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医疗保障支出科目(21005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类)农村综合改革科目(21307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2130701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213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2139999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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