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5:3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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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党工委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

2.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

4.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的决定。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授权,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

3.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水平,通过服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4.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的原则,推动区级职能部门依法向街道下放职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和核实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

5.协同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它的派出机构、延伸机构在本区域内的服务与管理。

6.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7.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单位,有1个预算单位,预算部门编制名称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本级,无下属其他预算单位。内设10个办公室(中心),具体为: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总编制人数57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45人,事业在职35人,行政在职10人,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5人,退休人数12人(机关离退休7人,事业离退休5人)。

(五)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驰而不息地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感恩核心,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指标上下功夫,加大企业走访力度,收集企业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建立工作台账,有效解决企业问题,激发企业发展潜力。持续做好摸排工作,再次挖掘现有“存量”企业,强化同区级有关部门的联动,一起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再次摸底,并不断挖掘“增量”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现有招商引资要素资源,招引有实力,优强企业入驻,带入先进,新鲜力量,带动辖区增收,促进各类目标完成。借助现有企业信息渠道、商务渠道和人脉资源,广泛搜寻招商线索和信息,招引相关企业来辖区投资发展。通过对辖区新建企业生产线,新建加油站、住宿酒店等相应项目,进行再次梳理,挖掘辖区内招商引资增量。三是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推广“1+5+N”模式,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六大行动”,联合多部门强化防控和整治,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层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及反邪教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上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好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持续强化民生保障。加强对特殊群体的走访和关心帮扶,详实掌握其生活境况、思想状态、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坚持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就业体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切实拓宽就业渠道,保障辖区就业稳定。持续细化各项关心帮扶措施,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妥善解决群众在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757.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2.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52.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757.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2.1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38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4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5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764.71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贵州财经大学花溪区扩建项目款800万元的预算收入。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764.71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贵州财经大学花溪区扩建项目款800万元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757.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2.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5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4万元,农林水支出2.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55万元,其他支出0.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757.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64.71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贵州财经大学花溪区扩建项目款800万元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7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70万元,项目支出233.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84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0万元的疫情防控经费。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有: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454.8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9.17万元,本年度目标奖(超绩效奖)预算安排减少;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2万元,较上年减少31.23万元,主要原因为将去年列入该科目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调整到2080801死亡抚恤金科目;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5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去年列入该科目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调整到2080801死亡抚恤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万元较上年减少6.5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度无变化;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24万元,较上年度无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本年新增疫情防控经费预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本年新增文化免费开放资金预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2.55万元,较上年增加62.55万元,本年新增垃圾分类预算;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本年新增森防经费预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14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预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07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预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0.72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预算;2080801死亡抚恤40万元,较上年新增40万元,科目调整,核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清溪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3.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0.24万元,主要原因为目标奖、成果奖预算安排减少,在职人员工津贴3减少,工资支出减少。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1428.0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9.08万元,主要原因为目标奖、成果奖预算安排减少,在职人员工津贴3减少,工资支出减少。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95.6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4.35万元,原因是街道办人员增加,增加办公经费预算,居委会办公经费标准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0.45万元,主要构成: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为上年残疾人通道项目结转的市级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22年比无变化。

2023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单位车辆保有量5辆。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2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办公楼搬家设备采购款。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年度部门支出总目标:1、党建引领聚合力,结对帮扶促发展;2、共克时艰抗疫情,践行初心担使命;3、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唤醒经济发展新活力;4、坚持不懈抓安全,朝督暮查保平安;5、聚焦难点促提升,城市管理上台阶;6、聚焦社会服务高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7、对南溪苑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办公阵地及延伸群众活动阵地实行美化环境、优化功能改造;8、进行垃圾分类治理、保护生态环境;9、维护社区所有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单位开支情况,按要求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详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年度有三个重点项目支出,分别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62.55万元、南溪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经费50万元、三保补助经费60万元,结合项目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按要求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69.9万元,其中:办公费38.6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万元、工会经费9.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5.1万元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8.61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人,增加定额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307.5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5920平方米,车辆5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0万元,主要是:新办公楼电脑设备等。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8.45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3个,一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金额62.55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辖区垃圾分类宣传、治理等工作;二是南溪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经费,金额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南溪苑居委会辖区的正常运转;三是三保补助经费,金额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处的正常运转。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清溪街道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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