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统筹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9、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10、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等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项目库建设。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干部培训。13、牵头开展农业、扶贫、生态移民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合作工作。14、拟定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15、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是行政单位,下属15个事业单位,15个事业单位的所有账务在农业局机关统一核算,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数为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数139人,按财政要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政机关,财务预决算按行政单位政府会计制度上报。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内设3个处室,具体为:1.党政办公室。2.财务审计科。3.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科。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全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重大决策事项、督办事项、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2.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及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评优表彰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发展等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4.承担宣传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新媒体、扶贫专线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统筹大数据发展应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统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志的编撰工作。
5.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牵头承办目标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巡视整改等工作。协调局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统战、党群工作。
6.承担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农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农业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7.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日常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
8.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发展的财政政策、资金管理政策和项目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全局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核算和发放工作,核算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组织开展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资金(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科。
1.起草局职责范围内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区脱贫攻坚、生态移民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种植业等政策规划,起草农作物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和畜禽种业、农业机械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垦经济发展等政策制定。
2.承担农业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及添加剂。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证及兽医器械。对化肥农药的生产、经营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设施农业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3.负责农业资源区划保护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4.组织实施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项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建议和项目规划建议,指导项目储备、申报和审核备案。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生态移民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推动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统筹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
5.负责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脱贫攻坚,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工作。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推进生态移民,承担项目实施的前期规划、评审、建设、搬迁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承担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强化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6.承担农业高质量发展职能。指导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推进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园区、农业坝区建设工作。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相关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科学用肥用药、农业机械化、畜禽粪污资源化等技术,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展会服务、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水产品养殖、加工和流通,维护辖区水域渔业权益。
7.承担农村改革牵头任务。提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牵头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行业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和行业抗灾救灾工作。
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局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1.新农办。2.果树技术推广站。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生态移民科。5.蔬菜技术指导站。6.农业机械管理站。7.土肥站。8.乡村振兴中心。9.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0.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站。11.农业经营管理站。12.植保站。13.农业技术推广站。14.农产品加工中心。15.农业执法大队。
(四)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行政工勤2人),下属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110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5人,事业退休人员80人;后勤服务人员30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综合性文件。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申报或推荐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负责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十二)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区外帮扶我区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干部、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山草坡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五)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和监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七)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经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十八)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属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2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花党发〔2019〕2号),参照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十件实事、“十四五”规划、部门工作安排打算等制定本规定。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8149.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52.5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96.72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149.2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8149.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149.2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49.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13.6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万元,(2082201)移民补助支出1391.17万元,(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2088.77万元,(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31 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5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0.84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904.67万元,(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64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7.84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90.36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2万元,(2130110) 执法监管支出9万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761.56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12.78万元,(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1493.39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704.11万元,(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4.9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9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2524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7.91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567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484.99万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40.4万元。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2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1116.6万元,其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建经费340.4万元,厕所革命的结转及提前下达资金484.99万元,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资金为567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2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1116.6万元,其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建经费340.4万元,厕所革命的结转及提前下达资金484.99万元,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资金为5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149.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5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96.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31.56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1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149.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2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1116.6万元,其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建经费340.4万元,厕所革命的结转及提前下达资金484.99万元,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资金为5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17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万元(人员经费2536.40万元,公用经费172.60万元),项目支出9011.9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4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2人,调出1人、退休人员自然减员1人。项目支出增加541.3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手贵安事务增加贵安的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6.40万元,公用经费172.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4418.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40.4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567万元,(2082201)移民补助支出1391.17万元,(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2088.77万元,(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31 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9.3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相应减少。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转经费。2023年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1辆,按8500元/辆的预算计算,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85万元,21万元是项目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18.83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18.83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18.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政府采购预算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总额1814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万元(人员经费2536.40万元,公用经费172.60万元),项目支出15440.2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335.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104.84)。部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 1.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脱贫户和生态移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脱贫户的收入,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2.通过农村产业扶持项目,一是在稳粮保供方面,有效保障了粮食及蔬菜的供给;二是坚持科技助农,有效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技术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农业品牌培育,有效提升了公共品牌价值和知名度。3.通过农村治厕及“五治”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区的村容村貌,确保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农村厕所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为农民积极创造了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条件。4.通过农村改革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深化宅基地和土地制度改革及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他,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质量达标率大于等于90%(质量达标率= (质最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 X100%)。时效,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考核:经济效益,带动全区农业发展,实施效益大于等于90%;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满意大于等于90%。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有20个,其中:花溪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级安排,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完善全区田间道路及提灌站、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全区农业基础设施水平。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建成面积等于500亩。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等于100%。时效,完成时限,2023年6月前。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考核:社会效益,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满意大于等于90%(群众满意度)。(详见表14);贵州省优质鸡育种场、扩繁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种场设备采购项目(产业扶持)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级安排,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购置种鸡舍全自动饲喂系统2套、育雏舍全自动饲喂系统1套。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购置全自动饲喂系统,3套。质量,验收合格率等于100%。时效,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考核:社会效益,提供优质鸡苗促进社会经济和就业,大于等于85%;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85%。(详见表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2.6万元,其中:办公费124.3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减少4.33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退休2人,调出1人、退休人员自然减员1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426.3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597.23平方米,车辆3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18.83万元,主要是:货物类政府采购如不间断电源及硬盘、复印机、肥料、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一体化打印机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193.69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花溪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5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完善全区田间道路及提灌站、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全区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二是贵州省优质鸡育种场、扩繁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种场设备采购项目(产业扶持),金额8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种鸡舍全自动饲喂系统2套、育雏舍全自动饲喂系统1套。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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