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统筹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9、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10、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项目库建设。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干部培训。13、牵头开展农业、扶贫、生态移民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合作工作。14、拟订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15、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全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重大决策事项、督办事项、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文书档案、后勤保障、军民融合等工作。
(2)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及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评优表彰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发展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4)承担宣传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新媒体、扶贫专线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统筹大数据发展应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统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志的编撰工作。
(5)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牵头承办目标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巡视整改等工作。协调局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统战、党群工作。
(6)承担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农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农业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7)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日常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
(8)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2.财务审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发展的财政政策、资金管理政策和项目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全局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核算和发放工作,核算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组织开展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资金(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3.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科。
(1)起草局职责范围内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区脱贫攻坚、生态移民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种植业政策规划,起草农作物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和畜禽种业、农业机械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垦经济发展等政策制定。
(2)承担农业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及添加剂。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证及兽医器械。对化肥农药的生产、经营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设施农业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3)负责农业资源区划保护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4)组织实施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项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建议和项目规划建议,指导项目储备、申报和审核备案。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生态移民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推动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统筹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
(5)负责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脱贫攻坚,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工作。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推进生态移民,承担项目实施的前期规划、评审、建设、搬迁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承担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强化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6)承担农业高质量发展职能。指导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推进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园区、农业坝区建设工作。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相关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科学用肥用药、农业机械化、畜禽粪污资源化技术,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展会服务、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水产品养殖、加工和流通,维护辖区水域渔业权益。
(7)承担农村改革牵头任务。提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牵头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行业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和行业抗灾救灾工作。
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行政工勤2人),下属事业编制136人;在职实有人数1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110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5人,事业退休人员7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申报或推荐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负责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十二)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区外帮扶我区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干部、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山草坡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草食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五)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和监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七)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经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十八)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属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2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花党发〔2019〕2号),参照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十件实事、“十四五”规划、部门工作安排打算等制定本规定。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8万元,上年结转3975.0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075.9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752.33万元,项目支出14323.63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9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项目支出增加98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878万元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8万元,上年结转3975.05万元。较上年增加9978.2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项目支出增加98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878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75.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3.2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893.8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1.58万元,(2082201)移民补助支出217.04万元,(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639.93万元,(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13.41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89万元,(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00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975.79,(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2.7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39.79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1.54万元,(2130110) 执法监管支出9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2.34万元,(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2.7万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1.1万元,(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33.6万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9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22万元,(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989.73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759.88万元,(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92.71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5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3.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2188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1.68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200.17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075.9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752.33万元(人员经费2575.4万元,公用经费176.93万元),项目支出14323.63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9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项目支出增加98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878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00万元,上年结转3975.0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075.9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7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00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9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项目支出增加98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87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70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33万元,项目支出14323.63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项目支出增加98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1878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5.4万元,公用经费176.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3.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12.87%。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一样,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及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故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未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3.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13.39%。2022年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1辆,按8500元/辆的预算,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车辆编制数为17.85万元,其他26万元为项目支出里细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7570.55万元,较上年增加636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治厕”6000万元,农村“治房”村民建房报地经费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总额170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33万元,项目支出12445.63万元,其他1878万元。部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围绕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农村产业革命、产销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扎实抓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农业农村工作责任,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他,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质量达标率大于等于90%(质量达标率= (质最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 X100%)。时效,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考核:经济效益,实施效益大于等于90%(带动全区农业发展);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满意大于等于90%。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有6个,其中:花溪区农业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级安排,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用于开展花溪区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工作经费。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工作建设进度率大于等于90%(主要评价工作建设进度情况)。质量,建设质量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主要评价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情况)。时效,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定性,及时(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建设内容)。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考核:经济效益,实施效益大于等于90%;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满意大于等于90%(群众满意度)。(详见表12);农村“治厕”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级安排,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完成花溪区农村厕所提升改造,消灭农村旱厕、无厕。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考核:数量,资金下拨率等于100%。质量,资金使用率等于100%。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定性,2022-12-31。成本,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等于1;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方面考核:生态效益,粪污治理定性,得到有效治理;满意度指标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调查群众满意程度大于等于85%。(详见表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93万元,较上年增加79.48万元,增加8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中餐费按人头计算在公用经费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分配自行采购20笔,其中:1.行政一般公用经费。2.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含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共工作经费1万元)。3.农畜产品监测及监管经费。4.动物春秋防疫经费。5.植物病虫害防治经费。6.移民专项工作经费。7.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8.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9.果树无公害认证及检测。10.果树栽培技术培训及管理。11.农村改革工作经费(三变、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及核资、村级财务培训等)。12.农机专项经费(安全、补贴等工作)。13.易地扶贫后续服务工作经费。14.花溪区流浪宠物收容管理工作及处置经费。15.产地检疫工作经费。16.农经工作经费。17.花溪区农业产业扶持资金。18.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工作。19.农村“治厕”。20.花溪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Ⅱ级建设经费。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730.84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有6个:花溪区农业产业扶持资金,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00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 5.86% ,主要用于开展花溪区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工作经费。花溪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II级建设,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0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 0.59% ,主要用于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年屠宰量达十万头,需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并顺利通过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花溪区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0.99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 1.29% ,主要用于围绕三清一改两拆三化等内容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农村“治厕”,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000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36.14% ,主要用于完成花溪区农村厕所提升改造,消灭农村旱厕、无厕。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9.85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 0.58% ,主要用于完善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工作。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10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82% ,主要用于完善我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成果。
(六)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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