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民族事务: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团结及民族成份更改等工作;负责民族领域有关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民族领域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指导参与民族乡的节庆活动,普及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负责民族地区的智力支边和扶贫开发工作;分析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负责民族地区统计分析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2. 宗教事务: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有关宗教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和活动;受理、审核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工作;负责宗教领域有关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宗教领域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防范机制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处室,下属1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花溪区民族古籍办公室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52.1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0.57万元,降低13.82%。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马铃乡谷中村及马铃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坡乡大洪村环境整治项目、天主教堂维修补助项目等项目。(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6万元,占33.98%;项目支出442.56万元,占66.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52.1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0.57万元,降低13.82%。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马铃乡谷中村及马铃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坡乡大洪村环境整治项目、天主教堂维修补助项目等项目。(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49万元,降低4.08%。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马铃乡谷中村及马铃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坡乡大洪村环境整治项目、天主教堂维修补助项目等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1科目(类)支出646.20元,占96.4%;
208科目(类)支出13.17万元,占1.96%;
210科目(类)支出10.95万元,占1.6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70.32万元,支出决算为670.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其中:
(1)201科目(类)23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2)201科目(类)23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97.5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7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3)201科目(类)24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4)201科目(类)24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5)208科目(类)05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6)210科目(类)1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7)201科目(类)11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73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15.67%,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相应费用逐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10.49%,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经费按规定逐年减少;2018年度“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为0.29万元,部门决算数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00%,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减少了0.29万元,减少变动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2万元,比2017年减少0.29万元,降低2.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比2017年有所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2.5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清华中学民族高中宏志班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虽然能按时完成,但进度缓慢,原因是手续需要层层审批,逐步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清华中学民族高中宏志班项目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民宗局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20 | ||
财政资金 |
20 | |||
其中:本级安排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20万元 |
万元 | |||
自评价分数 |
100 |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23(款)04(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201(类)24(款)04(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201(类)24(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210(类)11(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需填报单位使用的所有项级科目,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