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花溪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社区做好相关民政工作。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和检查。
3.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负责跨省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乡(镇)、社区、村(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以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5.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协调、审核、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慈善和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筹备彩票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和彩票适用项目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负责殡葬执法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殡葬服务市场。
9.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0.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的注册登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11.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社会戒毒康复站建设、管理及救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花溪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区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其中花溪区民政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01至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948.0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158.72万元,下降12.72%。主要原因是:1、社会救助群体人员变动存在不可控因素;2、人员变动;3、延续工程当年未验收,结转次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7.26 万元,占99.65 %;其他收入25.64万元,占 0 .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5万元,占6.34%;项目支出 7184.93万元,占 93.6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604.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502.57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社会救助群体人员变动存在不可控因素;2、延续工程当年未验收,结转次年支付;2、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88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25.95万元,占99.69 %;210类卫生健康类支出23.4万元,占0.31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549.36万元,支出决算为7549.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00%. 其中:
(1)20802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299.08万元,支出决算299.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当年预算90.1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579.2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当年预算141.16万元,支出决算141.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当年预算18.9万元,支出决算1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当年预算4.11万元,支出决算4.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 2081001儿童福利当年预算69.6万元,支出决算6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2081002老年福利当年预算36.62万元,支出决算36.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9) 2081004 殡葬当年预算174.3万元,支出决算17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2081006养老服务当年预算1115.78万元,支出决算1115.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11)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当年预算86.79万元,支出决算86.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当年预算159.34万元,支出决算159.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3)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当年预算4166.23万元,支出决算4166.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00%;
(14)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当年预算256.91万元,支出决算256.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当年预算1.97万元,支出决算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当年预算325.72万元,支出决算325.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0.82万元,支出决算10.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1.93万元,支出决算11.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0.65万元,支出决算0.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13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5.16%,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万元,占68.34%,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5.1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4.58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的68.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4.8万元,本年支出54.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4.8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及养老机构智能消防改造安装。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6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5.16万元,下降21.3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511.0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组织本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8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3.34 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决算公开要求,我单位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五、附件 ”);对于目标偏差较大的指标,逐条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部门名称 |
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备注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11.03 |
3370.73 |
3360.02 |
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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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项目: |
487.96 |
490.72 |
490.7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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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
9.15 |
8.3 |
8.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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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运转类: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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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目标类项目: |
3013.92 |
2871.71 |
2861 |
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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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养老服务事业、基层组织及社区治理、非公社会组织等各类民政管理事务资金规范使用,提高资金预算和执行力。 |
1.基本支出实际完成达率100%;2.项目支出实际完成率达99.68%。 | ||||||||||||||||||||||||||||||
绩效 结论 |
根据第三方绩效测评通过实地抽查调研及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区民政局绩效评价得分93.50分,按照《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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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价分数 |
100 |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支出。
(十五)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十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208100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的福利服务方面支出。
(二十)208100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提供的福利服务方面支出。
(二十一)2081004殡葬:反映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补助支出等。
(二十二)2081006养老服务: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五)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六)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呢有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关的运转支出。
(二十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二十九)2081107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三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政府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二)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意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1.贵阳市花溪区城乡低保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按政策认真完成城乡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自评结论
城乡低保全年共支出了4166.23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切实做好了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工作。
(3)项目支出自评表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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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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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花溪区民政局 |
填报日期:2021.12.30 | ||||||||||||||
项目名称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花溪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30.17 |
4842.55 |
4166.23 |
10 |
86.03% |
10 | |||||||||
财政拨款 |
— |
— |
— | ||||||||||||
3483.09 |
3483.09 |
3483.09 |
3483.09 |
— |
— |
— | |||||||||
本级安排 |
1247.08 |
1359.46 |
683.14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完成城乡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全年完成低保核查全盖,实现“应保尽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数量1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50 |
50 |
|||||||||
数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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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质量1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
困难群众生活有所提高 |
10 |
10 |
||||||||||
质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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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时效1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成本1 |
||||||||||||||
成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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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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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1 |
实施效益 |
社会效益 |
30 |
30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1 |
||||||||||||||
可持续影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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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1 |
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 |
政策知晓率达97%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 分 |
100 |
100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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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 (含)、80-50% (含)、50-0%合理确定分值。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
2.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1)项目概况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根据 《贵阳市民政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筑民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执行。
(2)自评结论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共支出了69.6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切实做好了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工作。
(3)项目支出自评表
特殊儿童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单位(盖章): 花溪区民政局 |
填报日期:2021.12.30 | |||||||||||||||
项目名称 |
特殊儿童生活保障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花溪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79.87 |
72.87 |
69.6 |
10 |
95.51% | |||||||||||
财政拨款 |
— |
— | ||||||||||||||
其中: 上级补助 |
48.64 |
48.64 |
48.64 |
— |
— | |||||||||||
本级安排 |
31.23 |
24.23 |
20.96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完成城乡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全年完成低保核查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数量1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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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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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质量1 |
特殊儿童生活逐渐提高 |
明显提高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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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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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时效1 |
逐月发放 |
逐月发放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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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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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成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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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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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 效益 |
经济效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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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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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
社会效益1 |
实施效益 |
社会效益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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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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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
生态效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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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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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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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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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1 |
享受保障人员满意度达95% |
享受保障满意度达97%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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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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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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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 (含)、80-50% (含)、50-0%合理确定分值。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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