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公开

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6 17:42:26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4.促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打造旅游城市品牌。指导、推动航旅、铁旅、高速路网旅游协同发展。负责航线旅游产品线路、铁路旅游产品线路的开发培育。指导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国际旅游航线、包机、专列的开发培育等相关工作。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7.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大数据应用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拟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开发、推介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中高端消费。

11.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工作。

12.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安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按照权限承担星级饭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等住宿业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工作。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维护市场秩序。

14.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5.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拟定实施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开展并完成国民体质监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为局本级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部门人员构成

1.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编制数为11人,实有在职人员8名,退休人员27名。

2.花溪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编制数为2人,实有在职人员2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24年,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和“强省会”战略实施重要机遇,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将花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为贵州省、贵阳市旅游名片。

按照“一个目标,两大提升,三大要素,四大行动”的思路,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促进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构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深入实施“四大行动”,以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为抓手,对标旅游产业化、强旅游、GDP等指标,努力实现“两大提升(提升旅游产业增加值、提升旅游人均消费水平)”和“一个目标”(成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一)聚焦特意性资源,开展抓业态提品质行动

1.坚持项目带动,强化产业发展支撑。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制定《青岩古镇景区三年提升方案》,挖掘以“青岩古镇”为核心的景区品牌,聚焦青岩古镇厚重历史文化及其联动文旅资源,强化青岩古镇景区文化资源挖掘及活化利用,挖掘“明军屯兵”“徐霞客西行”“状元及第”等文化故事,打造青岩“一台戏”;整合青岩·寻坊闲置资源,将青黔高沿线自然资源、民族风情和旅游项目结合,谋划“大青岩”片区文旅融合业态升级项目,充实优化青黔高孟山地运动休闲度假区项目,推动“大青岩”片区发展。二是推动天河潭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结合贵阳贵安“花溪中心”产业定位,推动天河潭旅游度假区与周边村寨深度融合,充实优化天河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业态升级项目及石板、久安片区农旅融合及休闲康养类项目。三是加快推进乡贤里、红岩峡谷等项目建设,加速暗夜暮曙景区、花溪最美旅游环线驿站营地集群、皇帝坡山地户外运动基地、中龄大健康生命养护中心、花溪河夜游、花溪微宿康旅产业集群、玉带湾温泉酒店和石门宿集等项目建设,形成功能合理、有序开发的旅游格局。四是持续优化青岩·寻坊周边环境和交通路网,提升寻坊文旅业态,促使寻坊闲置低效项目盘活取得显著成效。聚焦青岩古镇文旅融合提升、旅游装备制造、星级酒店建设、恒大童世界项目盘活、花溪河沿岸夜经济打造、青黔高孟山地运动体系打造等内容开展产业招商,着力推进地中海、悦榕庄和华侨城等品牌招引。

2.坚持产业融合,加速产业业态升级。利用其他“随意性”资源,推动业态升级提品质,打造旅游产业化“五大融合地标”品牌。聚焦城市漫游、潮流户外、自驾露营、追风骑行等主题玩法,加速升级山地运动、避暑康养、民宿集群、美食购物等业态,打造国际山地运动文化旅游度假区。升级夜游消费产品。结合“夜以溪为贵”品牌,联动十里河滩、十字街、乡贤里、公园里文商旅资源,重点升级花溪河沿线商贸业态和生活消费休闲业态,持续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充实夜间经济业态,打造吸引都市近郊群体的生活消费休闲胜地。持续提升“青岩大明志”“流光溢彩夜天河”等活动品质,依托“大明志·彩”“天河潭灯光烟花秀”等夜游产品,打造两大夜游经济景区;继续丰富十字街文旅消费业态,打造夜间旅游休闲消费街区。推出山地体旅产品。依托“两场两展一会”,联动孟关和青黔高区域,围绕高坡旅游环线,布局营地、驿站等文旅消费业态,邀请湖南广播电视台策划营销皇帝坡云上国际度假营地,打造网红产品,引爆花溪山地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品牌。开发赛车、滑雪、攀岩、探洞等山地探索发现和自然生态赛事活动,形成花溪特色标识和人气热点,推出旅游经典线路2条以上。做好四季文旅活动。持续开展“溪山春兴”“花溪之夏”“冬霁悦游”等四季主题文旅活动,深度推进文旅融合,通过活动宣传花溪消费新业态、解锁花溪旅游新玩法。

3.坚持整合资源,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一是做好国企转型升级。加速推动区旅文公司、青岩景区公司等“瘦身”提效,采取“一企一策”推动青岩古镇景区公司、奇瑞万达汽车有限公司成为涉旅省级龙头企业和重点培育规上限上企业。发挥花溪国际旅行社规上旅行社带头作用,逐步打造成为引领带动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市场主体。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持续落实好各项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同时整合行业资源,稳定限上企业在库存量。三是扶持小微企业。持续关注本土有知名度的涉旅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帮助友笺房、哚哩、祥纹银饰、亨特畅享KTV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成长潜力企业如鑫星商务酒店、云顶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等完成“小转规、个转企”。四是引进优强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重点文化旅游招商项目包装;精准研究文旅项目用地需求,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研究开展精准招商、邀请招商、以商招商,聚焦青岩古镇文旅融合提升、旅游装备制造、星级酒店建设、花溪河沿岸夜经济打造、青黔高孟山地运动体系打造等内容开展产业招商,积极引进地中海、悦榕庄和华侨城国内省内有实力的文旅企业前来投资。五是强化争资争项力度。积极申报各级重点文旅项目,支持符合投向的文旅项目申报文旅基金、专债、省级财政贴息等,按资金投向和相关要求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及申报相关工作,力争2023年获得省级财政贴息500万以上、获批2-3个文旅基金项目,重点督促青岩寻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天河潭“流光溢彩夜天河”文化旅游业态提升项目和贵州省旅游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实施主体单位对照省基金专班反馈问题逐一加快落实,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满足项目签约放款必要条件。

(二)聚焦重点客源,开展抓营销提流量行动

1.强化市场分析抓营销。以重点客源为导向,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和推广方式,强化营销引流。深度挖掘阐释花溪生态、文化等资源比较优势、突出特点和完整内涵,分析市场特征,继续耕耘基础市场,全力拓展潜力市场,着力抢抓机会市场。以黔中城市群为核心市场,针对成渝城市群、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等为核心基础市场客群,开发推广都市休闲、文化体验、大健康旅游、夜游等核心产品。瞄准京津冀地区、港澳台、东北、西北等客源空白地,开发推广研学旅游、亲子游、商务会展、城市度假等高端产品。开发推广体育节事、音乐休闲、文化度假等综合产品,拓宽辐射面,吸引国内外机会市场。依托各类会展平台,精准推荐花溪厚重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推介青黔高山地运动休闲资源、花溪河沿岸城市休闲度假资源,助力花溪避暑地产宣推,结合避暑地产营销到上海、广州、武汉、重庆等地开展文旅招商资源推介4次以上。

2.强化品牌打造抓营销。围绕“爽爽贵阳·秀美花溪”品牌,结合“溪山春兴”“花溪之夏”“冬霁悦游”等四季主题文旅活动,挖掘特色优势亮点,策划四季主题推介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民宿、康养、非遗、露营、红色等特色主题营销。着力打造“文化体验馆”和旅游商品展示区,每个景区内部布局1个以上购物店销售贵州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加快石门、扰绕等景区购物店布局,新增1-2个贵州省特色旅游商品示范购物店。鼓励本土旅行社花国旅、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升旅行社业务范围,捆绑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强化与省市各大旅行社行业务合作,不断提升游客流量。

3.强化流量挖掘抓营销。一是做好“花溪文旅”公众号对外宣传工作,拟引入市文旅局官方公众号“爽游贵阳”运营方贵州云游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整合市区两级线上宣推资源,实现“花溪文旅”与“花溪旅游”公众号的差异化运营。二是抓住“后疫情”时代旅游市场消费需求,持续做好“大明志”“流光溢彩夜天河”等夜间精品文旅活动提质增效,活化利用青岩古镇厚重历史文化及联动文旅资源打造“青岩一台戏”新文旅IP,整合联动花溪河沿岸文商旅资源,打造花溪河夜游项目,将游客短时间的吸引力转化成长久的“回头率”,让“流量”变“留量”。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引流作用,深化与国内OTA平台、重点旅行商、行业协会等实质性合作,列出必吃榜、必住榜、必玩榜、必游榜等榜单,建立“资源共享、线路共推、产品共有、市场共拓、合力共赢”市场联结机制,着力精准宣传营销提升旅游流量,吸引更多游客为花溪旅游打榜,提升“爽爽贵阳·秀美花溪”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聚焦服务质量,开展抓配套提水平行动

1.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文旅市场监管和秩序整治,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建立完善全区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延续“1+5+N”综合执法常态化管理模式,持续将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管等重要涉旅部门纳入旅游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建立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处置机制,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水平。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开展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

2.强化公共服务建设。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全力补齐设施短板,升级改造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服务驿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全域旅游配套设施。优化提升青岩景区智慧停车系统,在青岩古镇、天河潭等景区新建充电桩。规范完善旅游标识系统,用好“一码游贵州”平台,开发5G+AR内容云应用、线上门票全网营销,提升景区服务智慧化水平。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贵州省各大高校对接,加大与旅游院校的合作,通过见习等方式,培养旅游专业毕业生在规划研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操能力。通过嫁接辖区内优强旅游企业资源,对现有行业人才和旅游专业毕业生开展培训,着重提升导游人员、讲解员知识储备、语言能力和服务技能,培育一批高素质景区管理、导游服务等人才,提升旅游从业者的从业素质。

4.强化优质环境营造。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强化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等有关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加快出台纾困政策文件,研究制定花溪区扶持培育龙头旅游企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多彩贵州·助商惠民”“黔酒黔菜”等促消费活动,增强企业信心。严格按程序,抓好新业态、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性文艺演出等各项行政审批,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聚焦文化事业,开展补短板促发展行动

1.进一步完善“两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服务力度。图书馆持续打造特色阅读文化品牌,做好地方文献特色库,有效整合图书内容,制作数字化资料;积极打造图书活动系列品牌,延伸“书香·花溪”IP品牌建设,深化“四季寻芳﹒春夏秋冬”、“我们的节日”、“阅行花溪”等系列活动覆盖面。文化馆积极开展免费开放活动,针对未成年人、成年人、上班族、特殊群体等设置符合需求的特色公益性免费培训课程及公益讲座,如:合唱班、舞蹈班、民乐班、模特班、气功培训班等;利用节日开展插花培训、艺术讲座、非遗体验等文化主题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

2.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群众生活品质提升,高质量开展“15分钟生活圈”项目建设,在4个生活圈新建文体项目16个;全心全意为民办“十件实事”,打造2个城市主题书房,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6个、多功能球场3个、智能健身驿站1个、村民健身广场1个、适老化健身场地设施15套;加快推动基层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加强应急广播系统使用管理,确保应急广播长期、高效、安全运行,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3.进一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惠民活动,着力推出一批文艺精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大数据等传播优势,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和品牌文化活动。如:“我们的节日”、“花溪之夏·避暑季”、“粽游端午”、书画摄影展览,文艺比赛活动等;打造非遗品牌活动正月十五花溪区“非遗过大年”。深入挖掘花溪文化内涵,充分依托花溪多样化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传统基因,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创作出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4.进一步活化利用文物非遗。一是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发展基础。强化红色文化宣传氛围,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开展好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工作,将红色资源与爱国教育等相结合。进一步挖掘花溪历史文化,梳理花溪“文秀工程”文物保护利用思路,拟定花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计划。配合开展长江流域国家文化公园相关工作,强化文物安全,持续开展文物安全排查及文物调查。二是不断加强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转化。持续开展非遗名录逐级申报工作,深入传承发展以苗绣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持续开展花溪苗绣传统工艺振兴项目、花溪苗绣品牌规划、产品设计等保护利用项目。积极组织区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相关培训及交流活动,推动增加传统手工艺者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转移。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拨款11503.1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4.62万元,政府性基金4518.39万元,上级资金结转1310.18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338.59万元,公用支出15.93万元,项目支出11148.66万元(项目支出中包含上级资金结转1310.18万元)。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93万元,上年结转1310.1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3.1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93万元,上年上级资金结转1310.18万元。本年预算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8.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其他支出482.6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70101)行政运行162.54万元,较2023年186.57万元减少24.03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6万元,元,较2023年15.81万元减少12.0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经费调减。

(2070104)图书馆199.76万元,较2023年72万元增加127.76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

(2070109)群众文化26.67万元,较2023年81万元减少54.33万元,为本年度安排的免开经费区级匹配部分。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92.17万元,较2023年104万元减少11.83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49.43万元,较2023年9万元增加140.43万元,原因执法工作经费调减。

(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180.67万元,较2023年274.7万元减少94.03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新增[贵安]15分钟生活圈文体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和樱花季保障经费。

(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2503.06万元,较2023年274.7万元增加2228.36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2070204)文物保护27.45万元,较2023年22万元增加5.45万元,为退休人员增加原因。

(2070308)群众体育支出6万元,较2023年6万持平。

(2070399)其它体育支出20.02万元,较2023年19.67万元增加0.35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908.12万元,较2023年303万元增加605.12万元,为上年度已建设完成的花溪、经开的应急广播项目进度款。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42万元,较2023年306万元减少113.58万元,主要用于隔离酒店相关运行支出直接安排到我单位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6.63万元,较2023年115万元增加31.63万元,为退休人员增加原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15.76万元,较2023年20.35万元增加4.59万元,与上年度减少。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7.74万元,较2023年280.34万元减少172.6万元,主要用于隔离酒店相关运行支出直接安排到我单位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万元,较2023年14.6万元减少1.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万元,较2023年0.55万元减少0.15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较2023年2746.64万元减少2646.64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48.74万元。

(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较2023年40万元增加6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4.55万元。

(2296003)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2.65万元,较2023年120.92万元增加361.73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比2023年预算7853.52万元增加3649.67万元,增加46.4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作为本年度资金使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70101)行政运行162.54万元,较2023年186.57万元减少24.03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6万元,元,较2023年15.81万元减少12.0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经费调减。

(2070104)图书馆18.5万元,较2023年22万元减少3.5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

(2070109)群众文化26.67万元,较2023年81万元减少54.33万元,为本年度安排的免开经费区级匹配部分。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92.17万元,较2023年104万元减少11.83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49.43万元,较2023年9万元增加140.43万元,原因执法工作经费调减。

(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180.67万元,较2023年274.7万元减少94.03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新增[贵安]15分钟生活圈文体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和樱花季保障经费。

(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2503.06万元,较2023年274.7万元增加2228.36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2070204)文物保护27.45万元,较2023年22万元增加5.45万元,为退休人员增加原因。

(2070308)群众体育支出6万元,较2023年6万持平。

(2070399)其它体育支出20.02万元,较2023年19.67万元增加0.35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908.12万元,较2023年303万元增加605.12万元,为上年度已建设完成的花溪、经开的应急广播项目进度款。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42万元,较2023年306万元减少113.58万元,主要用于隔离酒店相关运行支出直接安排到我单位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6.63万元,较2023年115万元增加31.63万元,为退休人员增加原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15.76万元,较2023年20.35万元增加4.59万元,与上年度减少。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1.14万元,较2023年280.34万元减少159.2万元,主要用于隔离酒店相关运行支出直接安排到我单位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万元,较2023年14.6万元减少1.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万元,较2023年0.55万元减少0.15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较2023年2746.64万元减少2646.64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48.74万元。

(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较2023年40万元增加6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4.55万元。

(2296003)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2.65万元,较2023年120.92万元增加361.73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比2023年预算7853.52万元增加3649.67万元,增加46.4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作为本年度资金使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93.00万元,上年结转1310.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18.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503.1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8.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其他支出482.65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1503.19万元,比2023年预算7853.52万元增加3649.67万元,增加46.4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作为本年度资金使用。本年安排了疫情防控经费及15分钟生活圈文体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69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3万元,项目支出6617.2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7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减少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减少741.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上年结转本年的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增加,二是区本级新增了樱花季保障经费和贵安15分钟生活圈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59万元,公用经费15.93万元,人员支出较2023年度384.01万元减少45.42万元,公用经费较2023年度16.36万元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整体上划人员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9.8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2.8 万元,比2023年预算3.2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预算8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控公务用车费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4531.39万元,主要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48.74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2.6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项目支出13万元,上级资金项目支出469.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绩效目标以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为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741.5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4个,一是体育经费,金额22万元,主要是用于举办花溪区各类大中小型体育赛事及活动、培训班等活动;二是花溪区应急广播建设项目费,金额179.63万元,主要是用于平台建设费用及终端建设安装;三是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扶持市场主体资金,金额1200万元,主要是用于进一步提升完善花溪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作,补助青岩古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及青岩古镇周边交通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进花溪旅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持续擦亮“爽爽贵阳·秀美花溪”的旅游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四是旅游宣传、招商、推介专项经费,金额17.4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任务,组织到国内部分城市进行招商、旅游宣传、推介、花溪文旅公众号运营。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024年预算公开(文旅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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