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5 13:13:0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1.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4.促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打造旅游城市品牌。指导、推动航旅、铁旅、高速路网旅游协同发展。负责航线旅游产品线路、铁路旅游产品线路的开发培育。指导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国际旅游航线、包机、专列的开发培育等相关工作。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7.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大数据应用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拟订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开发、推介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中高端消费。

11.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工作。

12.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安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按照权限承担星级饭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等住宿业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工作。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维护市场秩序。

14.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5.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拟定实施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开展并完成国民体质监测。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包括局机关及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其中局机关包括“三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产业科、市场科、公共文化服务科,及花溪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直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包括局机关及4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其中局机关包括“三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产业科、市场科、公共文化服务科,及花溪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直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为:花溪区文化馆(直属副科级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花溪区有线广播电视台(直属股级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花溪区图书馆(直属股级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局(直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退休

人员

备  注

行政

事业

行政

事业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14


9

2

32

其中事业退休5名

花溪区文化馆


11


9

9


花溪区有线广播电视台


13


9

12


花溪区图书馆


4


3

3


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10


8

3


花溪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2


2

2


小 计

14

40

9

33

61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定位和旅游产业化处于优势转化提升期方位,致力于打造世界级景区景点和一流旅游城市配套,将花溪区建设成为贵州省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贵阳市打造世界旅游名城的核心支撑,不断丰富“爽爽贵阳·秀美花溪”的品牌内涵。加强旅游形象推介,用好自然珍宝、文化瑰宝两个宝贝和丰富厚重的红色资源,合理安排开发重点和时序,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和业态。按照市场化方向,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按时销号,深化旅游管理体制运营机制改革,更好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强势、经济优势、发展胜势。强化政策保障、强化人才建设、强化市场整治、坚持融合发展、持续加强游客导流、持续推动“旅游+多产业”融合。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拨款89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1.53万元,政府性基金4168.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9.16万元,公用支出57.7万元,项目支出7824.56万元(项目支出中包含上级资金结转1621.44万元)。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为汇总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91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89.97万元,上年结转1621.4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289.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91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911.41万元,上年上级资金结转1621.44万元。本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0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0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70101)行政运行166.25万元,较2023年182.76万元减少16.51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4万元,较2023年23.34万元减少1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经费调减。

(2070104)图书馆59.26万元为下属图书馆免开经费。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3万元。为下属文工队基本运行经费。

(2070109)群众文化43.57万元,为下属文化馆免开经费。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97.17万元,较2023年92.5万元减少4.67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5万元,较2023年10万元减少7.5万元,原因为压减运行经费开支。

(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215.67万元,较2023年794.31万元减少578.64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新增[贵安]15分钟生活圈文体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和樱花季保障经费。

(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2475.57万元,较2023年2304.19万元减少171.38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2070204)文物保护54.95万元。

(2070308)群众体育6万元。

(2070399)其它体育支出24万元,与2023年48.03万元减少24.03万元。

(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314.93万元,与2023年742.26万元减少427.33万元,为上年度已建设完成的花溪、经开的应急广播项目进度款。

(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79万元,为上年度已建设完成的花溪、经开的应急广播项目进度款。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44万元,为上年度已建设完成的花溪、经开的应急广播项目进度款。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9.76万元,较2023年151万元增加18.76万元,为退休人员增加原因。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6.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67.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万元,较2023年上年12.5万元减少5.5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425万元,为安排的疫情防控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8.5万元。

(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万元。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支出4155.4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69.6万元。

(2296003)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万元,较2023年45.95万元减少32.95万元。

本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9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1.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168.44万元,上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1621.44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5067.15万元较上年增加384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23年4567.21万元减少911.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上年结转本年的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增加,二是上年度涉及贵安相关项目资金本年度不在我区安排支出。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911.41万元比2023年预算5915.74万元增加2995.67万元,增长50.6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作为本年度资金使用。本年度新安排了天河潭景区-思杨路、清溪路建设项目资金,另上年度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相关资金较2023年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91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89.97万元,上年结转1621.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68.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91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0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0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

2024年总体收支5067.15万元较上年增加384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年4567.21万元减少911.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上年结转本年的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增加,二是上年度涉及贵安相关项目资金本年度不在我区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47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86万元,项目支出3656.1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78.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贵安资金本年度不再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16万元,公用经费57.7万元,人员支出较2023年度1071.96万元减少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较2023年度56.59万元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了相应定额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4168.44 万元,主要为(2296003)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补助。(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4155.4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控公务用车费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局机关因单位合并保留车辆2台,下属事业单位车辆1台,公务用车运行预算安排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16%,比上年支出约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9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5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98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圈文化体育生活圈采购。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2023年,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和“强省会”战略实施重要机遇,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将花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为贵州省、贵阳市旅游名片。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围绕“六抓”工作要求,聚焦“六爽”,按照“一个目标,两大提升,三大要素,四大行动”的思路,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促进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构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深入实施“四大行动”,以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为抓手,对标旅游产业化、强旅游、GDP等指标,努力实现“两大提升(提升旅游产业增加值、提升旅游人均消费水平)”和“一个目标”(成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金额59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55万元,项目支出4787.19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2万元,其中办公费46.2万元、工会经费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7.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 年1月1日,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44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8.66万元,固定资产544.23万元,有车辆2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544.23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6048平方米,车辆2辆,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23.49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3个,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天河潭景区-思杨路、清溪路建设项目),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天河潭景区-思杨路、清溪路建设项目还本付息;二是十里河滩旅游度假区创建经费,金额143.86万元,主要用于十里河滩旅游度假区创建;三是花溪区应急广播建设项目费179.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应急广播建设项目费尾款。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文化部门行政运行经费。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文化行政部门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艺术表演团体(07):用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2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市场管理(12):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它文化支出(99):用于其它文化支出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它体育(03)其它体育支出(99):用于其它体育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面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用于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29.其它支出(229)彩票公益金支出(60)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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