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区交通运力;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协会的工作,发挥交通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包含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花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花溪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编制数共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现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数8人。
花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35人,单位实有人数33人,退休人员25人。
花溪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为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4人,单位实有人数3人,退休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区交通运力;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协会的工作,发挥交通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67.8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6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39万元,项目支出1074.49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18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8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花石路政府购买服务费以及世行贷款农村公路区级匹配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6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118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8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花石路政府购买服务费以及世行贷款农村公路区级匹配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7.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40101)行政运行546.88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1.22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20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40.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85万元,(20806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4万元,(2140104)公路建设120.94万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9.46万元,(2140106)公路养护499.97万元,(2140401)对城市公交车补贴44.88万元,(2140403)对出租车的补贴121.64万元,(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9万元,(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8.6万元,(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39万元(人员经费646.29万元,公用经费47.1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74.49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18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花石路政府购买服务费以及世行贷款农村公路区级匹配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1185.45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76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39万元,项目支出1074.49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0.09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8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花石路政府购买服务费以及世行贷款农村公路区级匹配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29万元,公用经费47.1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1万元,较上年增加16.34万元,增长53.1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和事业办公业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本部门共计国有资产247.66万元,其中房屋(办公用房)价值69.47万元、车辆价值87.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0.49万元。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参考案例: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24.15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关于下达贵阳市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以奖代补”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
120.94 |
完成组组通项目建设,保证居民通行顺畅 |
2 |
公路大中修、维护、养护及生命安全防护等 |
400 |
对花溪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维护、大中修以及生命安全防护,保证居民通行顺畅 |
3 |
关于调整2018年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 |
121.64 |
按照上级部门安排调整2018年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保证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 |
4 |
县乡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51.6 |
为了保证被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村公路的维修工作正常开展,对灾毁的农村公路进行修缮 |
5 |
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燕楼至团茶灾毁工程) |
130 |
为了保证被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村公路的维修工作正常开展,对灾毁的农村公路进行修缮 |
6 |
公路赔补偿返还款 |
99.97 |
为了保证被破坏及破损的农村公路的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正常开展,对破坏及破损的农村公路进行修缮及保养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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