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市花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调研其次论证等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辖区内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指导辖区内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九)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地方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承办花溪区委、区政府和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贵阳市花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后,设机关单位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服务中心、经济检查大队、花溪区消费者协会、片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其中包括溪北、清溪、贵筑、青岩、石板、孟关6个片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花溪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花溪区消费者协会。
3、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行政编制78个,事业编制6个;年底在职实有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4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13年我局结转306.66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227.10万元;本年收入1184.2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30.02万元;本年支出1195.3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56.75万元;年末结转295.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200.35万元。
2、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度我局“三公”经费为41.38万元,2013年“三公”经费为94.58万元,较上年减少56.25%。
2013公务用车运行费57.37万元,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1.38万元,车辆保有量24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实行低碳出行。2013年公务接待费37.21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上级党委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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