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军粮供应站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为部队提供军粮供应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贵阳市花溪区军粮供应站为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核定事业编制6名,管理人员编制6名,现管理岗在编4名,退休人员6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按照贵州省、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安排,紧贴部队需求,确保完成军粮供应任务。持续推进军粮工程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发扬拥军传统,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2年花溪区军粮供应站预算总收入为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6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4万元,项目支出63.6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增加。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花溪区军粮供应站预算总收入为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收入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增加。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花溪区军粮供应站预算总支出为169.5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68.2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7.04万,事业养老保险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5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增加。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花溪区军粮供应站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4万元。较上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花溪区军粮供应站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6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4万元,项目支出63.6万元。较上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增加。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4万元,公用经费6.4万元。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花溪区军粮站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我站有军粮配送保障车1辆未入编,无经费预算。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花溪区军粮站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2年花溪区军粮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紧贴部队需求,确保完成军粮供应任务;持续推进军粮工程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加强军粮监督检查,从严抓好规范化管理。发扬拥军传统,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22年议价粮油采购经费 |
50 |
做好部队无指标粮油供应,保障粮食不断供不断档;保障无指标粮油同军供粮油所供粮源一致。 |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3万元,增加61 %。增加原因为2022年公用办公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所属军粮配送车辆 1 辆,车辆未入编。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议价粮油采购经费主要为做好部队无指标粮油供应,保障不断供不断档;军粮供应工作经费主要为保障军粮供应任务。持续推进军粮工程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发扬拥军传统,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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