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年初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全区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全区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阶段性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组织拟订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区统筹、区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组织协调和申报国家、省、市的各项专项资金;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规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配合财政部门作好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编制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竣工投产;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6.根据职责权限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及省、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各乡(镇)、社区经济协作、城镇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
7.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制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8.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区能源节约及高效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强节能减排监察;组织开展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协助研究、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协助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下属2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花溪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花溪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纳入本级预算。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体改科、社会发展产业科、投资管理科、物价与粮食储备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编制37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21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突出规划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关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规划引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二是紧紧抓住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强省会”战略重大发展机遇。
(二)突出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建立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包保联系机制,加强调度管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强化项目服务、推进项目建设,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强力谋划好花溪区“强省会”五年行动重大规划项目库。三是抓好上级资金支持,扎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专项债申报工作,最大程度争取全区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盘子,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偿还及监督管理,建立专项债券资金监控机制,落实债券偿还责任,确保专项债券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快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营商环境试点建设,全力推进“一网、一窗、一次办成”改革,全面规范窗口服务标准,落实窗口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落实商事登记制度,“证照分离”全覆盖,打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力争全省排位前移。
(四)聚焦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三感”
一是强化保供稳价,依法规范我区停车收费、景区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工作,抓好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和伙食费收费管理,对全区污水处理收费进行统一调整,维护市场价格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市调控目标范围内。全面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抓好区级储备粮粮食安全,保障辖区内驻区部队军粮供应。二是统筹抓好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施工隐患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三是依法履行价格认定职能,做好价格认定案件电子评定完善工作,建立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平安花溪建设。
(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发改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提振工作信心,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为2022年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457.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99万元(上级上年结转15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457.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01.35万元,项目支出1656.64万元。2022年本级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2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而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以往花溪区区级大预算-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总收入2457.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万元)。2022年本级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9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2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而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以往花溪区区级大预算-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预算总支出2457.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401)--行政运行458.68万元,较上年增加3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在职人员公用办公经费由5000元/人提高至11000元/人,人均增加6000元(从项目经费调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101)--事业单位绩效支出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为错误科目,后期需调到2010401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0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基数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一个公务员2级主任科员人员退休;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上年度2101101、2101102科目合并到本年度2101101科目;卫生健康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50.12万元,较上年增加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上年度2080501、2080502科目合并到本年度的2080501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64万元,较上年减少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预算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408)--物价管理支出1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20万元,较上年增加67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级大预算的项目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为市区匹配资金项目,上年无此预算;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0499)--其他粮油储备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4000吨储备粮贷款利息费、保管费;农林水支出(2139999)--市级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为上级上年结转项目。其中:基本支出801.35万元(人员经费752.56万元,公用经费48.79元),较上年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2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而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未做预算;项目支出1656.64万元,较上年增加9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以往花溪区区级大预算-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本级财政拨款总收入2457.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57.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01.35万元,项目支出1656.64万元。2022年本级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2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而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以往花溪区区级大预算-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7.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01.35万元,项目支出1656.64万元。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2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而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未做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以往花溪区区级大预算-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2.56万元,公用经费48.79万元。(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16.7万元,减少893%,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预算金额1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4. 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努力改善民生品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50万元以上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50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预算数 (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花溪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 |
50 |
高位推动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2 |
花溪区区级储备粮匹配资金 |
400 |
完成区级储备粮任务 |
3 |
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 |
1000 |
加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做好要素保障和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加快推进区重点项目建设,巩固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主导作用投资拉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72 万元,增加62.25%。增加原因为2022年将在职人员公用办公经费由5000元/人提高至11000元/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本级国有资产合计4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6.8万元。本单位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车辆较上年的减少6辆,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开车辆统计口径错误。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06.64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3个:花溪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区级储备粮财政补贴、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5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59% 。其中:花溪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区级储备粮财政补贴4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区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仓储费、保管费、轮换费等;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政府投资的旧城改造、轨道交通建 设、城市维护、水利、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进行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改革与发展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 (项):放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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