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2 04:4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计划;指导乡(镇)、社区妇联、机关妇委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并联系团体会员的业务工作。

2、指导和推动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团结、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发挥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拟定有关妇女儿童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业的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和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

7、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9、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妇联部门预算由本级构成,花溪区妇联属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妇联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模式打造妇创新宣传女工作宣传新路径

2、抓好家庭文明助推社会文明提升

3、履职尽责,维权妇女儿童

4、创新思维,推进巾帼电商就业行动

5、夯实基础,筑牢基层工作防线

6、整合资源,关爱困难妇女儿童

7、统筹协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8、家庭引领,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9、关注节日,组织丰富多彩活动

10、做好本单位保密工作

11、规范档案建设,完成档案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7.7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47.7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2.29万元,项目支出65.46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增加医疗保险0.8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0.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社区)招牌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花溪区)25万元,增加人员编制不足10人补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减少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花溪区)1.04万元。

  1.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5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增加医疗保险0.8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0.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社区)招牌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花溪区)25万元,增加人员编制不足10人补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减少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花溪区)1.04万元。
  2.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2901)行政运行82.29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9万元(人员经费75.19万元,公用经费7.1元),较上年减少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增加医疗保险0.8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0.38万元;项目支出65.46万元,较上年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社区)招牌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花溪区)25万元,增加人员编制不足10人补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减少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花溪区)1.04万元。(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5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增加医疗保险0.8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0.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社区)招牌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花溪区)25万元,增加人员编制不足10人补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减少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花溪区)1.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9万元,项目支出65.46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增加医疗保险0.8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0.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社区)招牌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花溪区)25万元,增加人员编制不足10人补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减少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花溪区)1.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9万元,公用经费7.1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6.29%,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办公业务经费上涨。(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乡镇(社区)招聘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

25

深化基层妇联改革,强化充实妇联队伍,服务妇女群众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贵阳市花溪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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