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妇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计划;指导乡(镇)、社区妇联、机关妇委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并联系团体会员的业务工作。
(2)指导和推动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团结、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发挥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拟定有关妇女儿童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业的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和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
(7)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9)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妇联部门预算由本级构成,花溪区妇联属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3、部门人员构成:花溪区妇联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实有5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5年收支总预算10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6.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0万元),占总收入的55.2%;项目支出预算45.50万元,占总收入的44.8%。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5年收入预算101.50万元,属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8.4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97%;医疗卫生支出3.0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3%。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支出预算10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公积金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费用:(1)行政运行52.95万元、(2)行政单位医疗3.05万元。项目支出45.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和妇联换届工作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预算56.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0万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2.30万元;与2014年度“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45.50万元用于以下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和妇联换届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支出预算用于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宣传、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和参加市妇联举办的“三八”节活动等。
(二)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儿童的关心和爱护,支出预算用于给花溪片区和经开片区中小学校开展“六一”节活动。
(三)为深化文明家庭的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支出预算用于文明家庭的创建和最美家庭、贤惠之星生态文明家庭命名等工作。
(四)为弘扬传统美德,发挥榜样力量,支出预算用于开展“祖国好、家乡美”、“亲子苑”、留守儿童家长培训活动。
(五)为化解了家庭的矛盾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支出预算用于维权工作和帮扶贫困妇女、儿童。
(六)为做好计生帮扶工作,支出预算用于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进行计生帮扶。
(七)为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履行好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推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职责,支出预算用于积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建设,支付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工作经费。
(八)为确保妇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支出预算用于妇联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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