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9 14:00:5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第一条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科学、准确编制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组织执行各办事处的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按法定程序办理预决算调整,接受区人大和上级财政机关的监督,对各办事处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第二条落实国家涉农补贴补助政策。承担各类补贴、补助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农户补贴信息及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上报,负责补贴资金录入、公示、核查,负责农户补贴存折或银行卡发放与管理,受理农民对有关补贴的查询或信访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惠农资金补助管理新机制,夯实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基础,本着“方便群众、保证安全、渠道畅通、提高效率”原则,将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统一通过“一折通”方式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

第三条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各办事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第四条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等制度。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设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按照部门预算,严格监管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处置固定资产;资产经营收入或拍卖、处置收入纳入法定账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缴区财政;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协助各办事处建立村居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权债务增减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结债权,采取多种形式清理化解债务,杜绝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

第五条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及财政收支报表体系,建立定期财政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当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掌握监控资金运行,加强效果分析,及时汇报情况和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

第七条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各办事处农村综合改革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债务化解、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承担各类改革中的财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村(居)财政财务人员培训。

第八条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是全额事业单位,是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二级单位,预算仅为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共有总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人员15人,参公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主要为以下八项: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2025年度预决算;落实国家涉农补贴补助政策;协调组织四家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税收收入;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2025年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工作目标为按照单位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1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12.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3.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3.6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0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28.57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各项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项目支出中本年度无“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预算收入。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28.57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各项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项目支出中本年度无“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1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13.61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28.57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各项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项目支出中本年度无“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1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2010650事业运行预算支出221.51万元,较上年减少17.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预算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预算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无涉农补贴集中统发省级工作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22.73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中途退休一人,本年度退休人员经费高于上一年度。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3.2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未预估新进人员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0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1.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未预估新进人员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工伤保险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未预估新进人员经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2.40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年初预算预估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年度预算按照2024年12月在职人数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数,未预估新进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76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另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普遍性调增,相应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公用经费1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会经费预算由分局自行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按照预算科发“附件7”中车辆定额暂按1.20万元/辆编制,故比上一年度0.85万元增加0.35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6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3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3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9.15万元,下降8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及办公经费预算安排减少,相应降低政府采购预算额度。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单位为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所属二级单位无须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年度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为2024年度涉农补贴集中统发省级工作经费1.5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85万元,其中:办公费10.35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1.95万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8.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1辆等,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5年度暂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是(2024年度涉农补贴集中统发省级工作经费),金额1.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涉农补贴集中统发省级工作经费支出,将按照《贵州省涉农补贴集中统发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

   附表: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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